房产证上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名字是根据什么填的

房产证办理的时候,产权人和共有人是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办理的吗?签合同的时候写谁的名字是不是办房产证的时候就写谁的名字?十分感谢
我和我男朋友共同购房,准备他是产权人我是共有人,请问在购房合同上我应该签在什么地方?

是的,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名字是根据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来确定的,购买人有几个人,产权证上面就会登记几个人的名字。共有人的姓名也是会同时登记到产权证上面的。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二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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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一)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取得法律直接保护。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房屋共有权证》为房屋权属证书的一种,《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具体规定的共有权证书的申请程序及效力。即共有人可以通过申请取得共有权证,以昭示于天下,保护自己的权益。从法律角度,共有人一旦取得《房屋共有权证》,即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

  (二)其他共有人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所以共有财产的夫妻一方作为抵押人因违反《婚姻法》而侵犯另一方的权利,另一方共有人可以依据《婚姻法》向抵押人提起侵权赔偿之诉。综上所述,有关法律规定的需经共有人同意,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第2个回答  2010-06-10
是的。
共有人要提交共有申请,写清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第3个回答  2010-06-10
一般是根据合同上的名字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6-10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