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大便厕位长应为1.00~1.50m、宽应为0.85~1.20m,每个小便站位(含小便池)深应为0.75m、宽应为0.70m。
分类:
1.独立式公厕
独立式公厕是指公厕建筑结构与其它建筑物结构无关联,独立建筑于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文体设施、车站、码头、住宅小区等附近,为在这些场所活动或途径这些场所的公众提供如厕服务。
2.附建式公厕
附建式公厕是指公厕的建筑结构与其它主建筑物结构同属于一个整体,公厕建筑只是附属于主体建筑而建设的一部分。公厕可以与主体建筑分门出入,与主体建筑使用人员的出入互不相干,如公厕附属于居民住宅楼底层,公厕入口与居民楼入口相分离。
3.移动式公厕
移动式公厕,是指公厕建筑可以重复且较为方便地整体移动到需要设置的地点,为公众提供如厕服务的设施。由于一些地点受地形条件等限制,又没有商场等建筑可以附建公厕,公众如厕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解决,迫切需要占地面积较小、机动性较强的公厕为公众提供服务。
4.地面与地下公厕
城市公厕大部分建设于地面,但建设于地下的公厕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东侧的地下公厕,在建筑规模和建筑标准、服务水平上毫不逊色于地面公厕,为参观天安门广场的广大游客提供良好的如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