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成功后孩子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如题所述

根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转学的具体流程如下:

1、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2、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3、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4、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6、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7、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扩展资料

学生办理转学的,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政府——《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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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7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天津落户后,孩子要办理转学手续,可以在联系接收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开具同意接收入学证明,持证明到原来学校办理转学即可,完全没问题,祝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