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13
律师应意义国家法律为准绳,尽最大限度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第2个回答 2010-05-13
呵呵,我觉得应该是国家吧。你想如果我们的国家腐、败了,那我们这些国人还不遭殃啦!何况我们个人利益的可以在创造的!闲谈呵呵
第3个回答 2010-05-13
两者兼之。找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有需要还可以造伪证
第4个回答 2010-05-13
理想状态是:律师只为当事人着想;检查机关只为受害人着想;法院只根据法律办事;国家利益由立法机关考虑,其中涉及法律没有规定的部分由行政机关、立法机构、法院协商处理。
这是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