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靓号”,10年不得携号转网,运营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09
1. 突然“被靓号”,10年不得携号转网,运营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2. 消费者有选择运营商的自由,但仅因手机号码尾数为连续的1,就被运营商擅自标注为靓号,这样的标准显然过于随意。因此,运营商将号码升级为靓号并限制用户十年内不得携号转网,实际上剥夺了消费者选择运营商的自由。
3. 案例中,四川一位居民想要将自己使用了七年多的手机号码过户给妻子,却因为号码尾号为连续的两个1,被电信公司标注为靓号。若要过户,必须与电信公司签订十年合同,承诺十年内不得携号转网。
4. 运营商解释称,靓号是系统默认设置的。彭女士对手机号码被标注为靓号表示不理解,并咨询了德阳电信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号码在电信系统升级时被默认设置为靓号。对此解释,彭女士无法接受,因为被标注为靓号之前没有沟通,事后也没有通知,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5. 运营商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手机号码或座机号码标注为靓号,并以此为由限制用户自由选择,这种做法属于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更改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同意,即使运营商有内部规则,也应满足合同要求。因此,运营商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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