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职了,只提前了一个礼拜辞职并且做交接工作。因为刚进单位时,每个月被扣了一百,连续被扣了五百,当时单位称为培训费。说做满了合同规定的两年就可以退,我作满了两年。并且签定了一份新的一年合同,现在我刚做了半年,辞职了。她说我未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交接,不退还押金。请问这个有没有办法解决?第二个,单位已经帮我交纳了一年多的社保,现在离职时,她要我写份自动放弃社保和人生意外险的声明,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