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职了,单位叫我写份自动放弃社保声明是什么意思?

我离职了,只提前了一个礼拜辞职并且做交接工作。因为刚进单位时,每个月被扣了一百,连续被扣了五百,当时单位称为培训费。说做满了合同规定的两年就可以退,我作满了两年。并且签定了一份新的一年合同,现在我刚做了半年,辞职了。她说我未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交接,不退还押金。请问这个有没有办法解决?第二个,单位已经帮我交纳了一年多的社保,现在离职时,她要我写份自动放弃社保和人生意外险的声明,这是什么意思?

  你原单位违法,大大的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者辞职的时间劳动法中有“建议”为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不过你不提前并且公司没有规定,是不用赔偿任何费用的。
  帮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她要求你放弃社保是违法的,不用理会。
  建议:
  1、首先向公司提出要求拿回扣押的所谓培训费、要求公司补购两年半的社保。
  2、公司如果不返还工资、购买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并同时向劳动仲裁处申请仲裁。

  其实,你本来就可以以“公司扣押工资和不购买社保”大方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你2倍经济补偿金,不必如此受气,依据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明白了么,你不妨再写个辞职书,按照是上面的来,保证你拿回应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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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0
第一,企业以任何形式向您收取押金、培训费等都是不合符劳动法的,如果他们真的给您付出过培训费需要他们具体举证,你应该要回所谓的培训费用。
第二,你真的确定他们为你交纳了保险吗?保险手册和卡在您本人手里吗?从您说的问题中看,企业很有可能未给您交纳过保险类的。所以让您出此证明放弃保险,这个不合法,仲裁也不会认可这个,只要您提出赔偿,仲裁将会支持你的。
第三,你如何证明你是提前一周做过工作交接?而且您有没有向他们提出离职申请?申请离职的原因是什么?这个都将成为您仲裁的重要依据。
就目前您说的这些情况来讲,如果仲裁你还是有一定胜算的可能的,因为您的具体情况写的不太详细,我也不好再具体做答:)如果有什么不清楚,可以HI里问下我也成,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0-05-10
社保不用放弃!!他应邀叫你放弃你可以去告他!
自于那个什麽厌金可能的有公司的条件吧!
第3个回答  2010-05-10
那么你就告诉你单位:我直接去法院告你 单位违法你 官司你准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