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

如题所述

福州都市圈:由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中心、联系紧密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主要包括:福州、莆田两市全域,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古田县,南平市延平区和建阳区、建瓯市部分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陆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总人口约13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约1.5万亿元,分别占福建省的21.5%、33.5%和34.5%。
建设福州都市圈,有利于提升福州省会城市影响力,发挥中心城市的核心引擎作用,促进福州与周边城市(镇)协调联动发展,推动粤闽浙沿海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深入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山海联合、优势互补、相互辐射、共同腾飞”的基础上,打造全国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形成新时代城市—区域协作的“福建方案”;有利于深化和引领两岸融合发展,为促进祖国统一发挥更大作用。
总体发展格局为“中心引领、山海协同、城乡融合、以圈带群”。构建“一核三中心,两带三湾区”空间结构,以福州主城区—滨海新城、福清、平潭作为都市圈主中心,莆田、宁德、南平三市中心城区作为都市圈次级中心;进一步强化滨海滨江T型区域发展走廊,以环三都澳湾区、闽江口湾区、湄洲湾湾区三大湾区为主要载体,加快人口和资源要素聚集。
打造“一主一副”双动力源,优化提升福州中心城区,高质量建设滨海新城,推进福州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城联动发展。
推动重点跨界地区协同发展,包括推进滨海新城—平潭环福清湾协同发展、推进平潭—福清环福清湾协同发展、涵江—福清环兴化湾协同发展、宁德—罗源环三都澳湾协同发展。
发展目标:
到2025年,都市圈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中心城市竞争力显著提升,同城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高水平互联互通格局成形,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格局,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基本建立,阻碍要素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成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
届时,基础设施联通更加便捷,产业分工协作更加高效,开放合作交流更加密切,生态协同保护更加有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更加全面。
展望2035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都市圈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不断完善,建成产业分工高效率、城乡发展高品质、生态环境高质量、开放创新高层次、同城发展高水平的现代化都市圈。
法律依据
《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
二、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
以增强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为重点,以推动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为抓手,织密网络、优化方式、畅通机制,加快构建都市圈公路和轨道交通网。
(四)畅通都市圈公路网。增加城市间公路通道,密切城际公路联系,加快构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等都市圈多层次公路网。鼓励地方对高频次通行车辆实施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加快推广ETC应用,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提升都市圈内高速公路通勤效率。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全面摸排都市圈内各类“断头路”和“瓶颈路”,加快打通“断头路”,提升都市圈路网联通程度,推进“瓶颈路”改造扩容,畅通交界地区公路联系,全面取缔跨行政区道路非法设置限高、限宽等路障设施。打造一体化公路客运网络,完善充电桩、加气站、公交站场等布局,支持毗邻城市(镇)开行城际公交,加快推动近郊班线公交化。优化交界地区公交线网,促进与市域公交网络快速接驳。加快推进都市圈内城市间公交一卡互通、票制资费标准一致,健全运营补偿和结算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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