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是好是坏?

如题所述

小时候听老师讲到欧美夫妻婚姻中会有婚前财产公证的这种做法,当时感到很不可思议,觉得家人之间怎么能够做这样的事情呢?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逐渐接受了这种想法。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这是法治社会的一种表现,这在讲“人情”社会的中国来说,很多人是无法接受的,既然相爱就应该无条件的爱,包括双方所有的一切都应该是一起分享,分的那么清就不像是一家人,不是真爱。
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明显不当彼此是一家人、没有真爱的具体做法,这对讲“情”的我们来说是无形的伤害,对外界而言更是“伤面子“的伤害。但是回过头想,其实婚前财产公证又何妨呢?
彼此的结合又不是建立在彼此的财产之上的,你爱的是他(她)的人,当你们领证之后,才能谈夫妻共同财产,之前有太多的财产是彼此的,不属于你,若你们不结婚,这些财产不是一样不属于你吗?
又何必去纠结婚前的财产呢?谈钱就会伤感情,这是被无数人证明过的道理。夫妻双方真心的相爱,珍惜彼此才是婚姻中永恒不变的真理,金钱买不来婚姻。
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彼此也是一个明确的界定,这也是为将来不留下隐患。从法治社会来说,也是件好事,总比事后无休止的吵闹会好。坦然接受,你会发现你就没有那么多的思想负担,过的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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