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第三次签合同,是第二次续签。 公司给了正规合同模板签合同后,又要求我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没有任何提高待遇的条款,全是对劳动者的限制,而且上面有一条说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这怎么破? 不想签补充协议, 不签就只能领2月补偿金走人吗? 有没有对策?之前是一年合同可否要求签五年? 或要求无期限合同,公司不同意会怎么样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除非有劳动者过错情形,或者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可以拒绝签订,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付双倍工资,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