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保报销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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