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项目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 500 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 20%给予不超过 400万元的补助;

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 200 万元至500 万元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 15%给予补助,其中开展以能源高效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循环化为重点的绿色改造项目,按投资额的 17%给予补助;

市每年评审论证通过的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按智能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 25%给予不超过 600 万元补助。

对小微企业园内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购置生产设备金额大于50 万元的,按实际到位设备购置金额的 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法律依据:《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专项资金综合采用投资补助(含后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按照投资补助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为无偿补助,可用于项目投资或项目单位生产经营。产业发展类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认定有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认定有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支持项目数量和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规模和专项审计结果确定。对新建入统工业企业及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可与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同时享受。对本年度成功申报并获批的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成果转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工业设计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