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主义(德文:Nationaler Sozialismus),这个政治词汇源于德语,在中文语境中尚无明确之译义与概念,它属于一种社会主义形式,既不同于
纳粹主义阵营,同样区别于马克思主义阵营。需要区别的是,国家社会主义并非纳粹德国的
民族社会主义,而是类似于
葡萄牙宪法中提及的社会主义制度。由于德文相同,在中国经常与"民族社会主义"混淆,
一种反对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用国家权力进行社会改良的改良主义思潮。国家社会主义是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结合体,是高度民族化的社会主义。很大程度上受到法西斯主义的影响,国家社会主义也具有法西斯主义那种沙文主义、帝国主义。
国家社会主义强调:国家是绝对物,所有个人和集团都是相对的,国家是个人真正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体现,个人必须绝对服从国家。国家社会主义反对
资本主义的那种生产资料个人所有的制度,而是提倡一种能和社会化生产大分工相适应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生产分配调控,这一点类似于共产主义的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