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如何办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

如题所述

一、在长春市办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残疾人需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患病的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中注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需提供六个月以内的医疗证明,如有残疾需提供残疾证。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医保卡需提供原件。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2.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审批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书,需由本人如实填写并加印手印。填写审批表需申请人提供1寸彩色照片2张。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夫妻结婚证复印件 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赡抚关系人婚姻状况证明。配偶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子女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的复印件 有子女的需提供子女供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赡抚关系人婚姻状况证明。配偶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子女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5.一般情况需提供:家庭住房证明,包括地址、房屋性质、房屋证件、长期共居人口、房屋类型、房屋结构、采暖方式、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居住面积等 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并由所在社区开具情况说明。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赡抚关系人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7.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财产及有关情况核查委托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9.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赡抚关系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10.一般情况需提供:收入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赡抚关系人需提供就业及失业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收入证明及6个月以内银行发放流水清单;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明。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11.一般情况需提供:在校全日制学生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本人、家庭成员六个月以内的学籍证明。申请人出示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