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和半失能等级评定标准

如题所述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1、国家尚无对失能老人制定相关统一的评估和补助标准,涉及到补助的大都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居民收入来制定。
2、部分地区已经积极展开这项工作。
3、失能,是指由于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导致生活或社交能力的丧失。
4、失能标准: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吃饭、洗澡、穿衣、上厕所、控制大小便、室内活动等日常生活必须由他人协助或者完全依赖他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的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
失能老人”是指日常生活行为全部丧失自理能力,完全依赖他人护理照料的老年人。“半失能老人”是指日常生活行为部分丧失自理能力,需要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或他人帮助的老人。
半失能的老人,能够做到自己吃饭,短时间的步行,但是在起床、洗浴时存在困难,大多数时候还需要借助轮椅的帮助,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护理。护理半失能老人,不论是起床、洗漱,还是上轮椅、进餐以及洗浴,每一个步骤都有一定的要求,要特别小心。如帮助老人换衣服来说,怎么搭手怎么解纽扣,换衣服的时长,都有要求。
此外,还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恢复老年人自理信心。半失能的老人,因为突然之间失去一部分行动能力,可能会导致他们抑郁、脾气暴躁、或者沉默寡言。这时候就应该和老人沟通和交流。除此之外,还应该要求老年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
如果家中有半失能老人,子女在护理时也需要学习一些专业护理知识,聘请的护工一定要具有专业技能,也可以将老年人送往专业的护理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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