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忙,领导一直拖着没让休,现在让我休假了,只给我算了4天,我觉得不对,请大家帮我算算....
领导说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休假,而且从2012年2月到2013年2月这一年是没有年假的(2013年2月到12月底的年假给我算了4天),对不对呢?
根据
【1】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2012年2月工作,2014年1月离职。
到2013年2月工作满一年。可以休年假5天。
【3】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
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提问者是经过单位同意休年假的,每满一年工龄可以休假5天。
不存在休四天的问题。
追问领导说的4天年假是指我(2013年2月------2013年12月31号)的年假,我关心的是我2012年2月入职到2013年2月入职满一年,这一年的5天年假有没有????(我领导说没有)
追答【1】带薪年休假条例,
规定 休五天年假的, 没有规定把一年分成5份,去分配休假。
【2】只要满一年,就休五天,
不论你是几月参加工作的。
【3】你在2013年2月后,可以休五天年假。
【4】根据《带薪休年假条例》第12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
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你在2013年2月到2014年1月,一共工作11个月,可以给你补发4天的工资。
【6】你可以点击《带薪年休假条例》认真学习。
【7】我的答案是对的,你思考后,可以采纳。
追问谢谢您
追答2013年2月到2014年1月,是不给休假的,
应该给4天的工资。因为提问者已经离职了。
应该按法律规定答题。
这才是正确答案。
追问谢谢你,我现在还没有离职,1月底离职。
追答你要是在2013年2月1日到2014年1月31日在工作,
整整工作一年。你要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就应该支付你5天的工资,而不应该再给你5天带薪假。
你应该仔细看看法律原文。
当年度指的是哪一年?
追答2013年
追问你好!那我的年假就是4天吗?我快两年了一天都没有休啊!
追答2013年,你的2012年2月-2014年1月,的休假总计休假不止4天
应该是这样算: 2013年的年休假为【2012年2-2012年12月31】/365 * 5 =4天
2014年为5天
应该是9天
意思就是:2013年休假是休2012年的对吧?为【2012年2-2012年12月31】/365 * 5 =4天
2014年休假式休2013年的【2013年1月-----2013年12月底】/365*5=5天
我说的对不对??
是的。 应该是9天。
13年的是4天 是正确的
而14年是5天,你说的很正确。
根据条例 连续工作12个月就享受带薪年假。 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 也就是说2014年的年假你也应该享受的。况且是在2014年一月离职。根据条例计算公式,你2014享受5天全薪年假。
假设你是在2013年9月1号辞职,也应当享受2014年的带薪年假,计算公式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即 【2013年1月-----2013年8月底】/365*5=3.29天=3天。
懂了么?
主要是你没有仔细看我第一次的回复, 就算是离职的也应当折算年休假的。,如果还不懂,我只能详细解释下。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X5
即
【2012年2月11日-2012年12月31】/365 * 5 =4.5天=4天。 这个4天是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365*5=5天 这个是第2年的休假时间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5
即
【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15】/365*5=0.2天 =0天 这个是离职年度折算的年休假
故你应当享受年休假为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