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

如题所述

1、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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