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日期在哪里查

如题所述

一、查询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企业所在地区国家税务局网站。有的地方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查询,有的地区需要输入企业全称;2.比如:1。广东省内企业可登录广东省国税局网站,输入纳税人识别号:2。在沪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国税局网站,输入企业全称进行查询:扩展信息:资质认定标准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和新开业的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符合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下列纳税人将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单位;3.选择按照纳税行为不频繁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企业;4.非企业单位;5.确定销售免税商品的企业的程序;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材料;3.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检查。出具检验报告。4.经税务机关确定申报材料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3360《税务登记证》;2.财务负责人和税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会计人员资格证书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或其他可用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特别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施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人应该每月提交纳税申报表。申报期为次月1日至15日。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一天。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个以上法定节假日的,按照节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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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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