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福晋
侧福晋,清代亲王、郡王的侧室夫人。福晋乃是音译词,意为夫人。
顺治十七年(1660)规定,亲王、亲王世子及郡王妻封福晋,侧室则称侧福晋。亦用以封蒙古贵族妇女。
清制又规定,亲王、亲王世子、郡王的侧室,凡生有子女者,可每年一次由宗人府汇奏请封侧福晋,经过皇帝的认可后,由礼部册封,有朝延定制的冠服,入册。顺治、康熙、雍正时期,亲王可封侧福晋两人,郡王封侧福晋一人。乾隆时定亲王封侧福晋四人,亲王世子、郡王封侧福晋三人,奉特旨赏给者不拘额数。
为了强调正室的嫡妻地位,又称嫡妻为嫡福晋。嫡福晋与侧福晋都是由礼部册封,有朝延定制的冠服,见于《大清会典》。侧福晋冠服比嫡福晋降一等。每年一次由宗人府汇奏请封,咨送礼部都入册。
庶福晋
庶福晋,指满人皇室宗亲的婢妾(福晋是音译词,意为夫人)。这个称谓其实只是别人对她们的客气称呼,是没经过朝廷册封的,仅仅比自己所在府中的婢女侍从略高一等而已。
顺治十七年(1660)规定,亲王、亲王世子及郡王正妻封福晋(为了强调福晋的嫡妻地位,又称其为嫡福晋),继室称继福晋,侧室则称侧福晋。亦用以封蒙古贵族妇女及称呼后宫嫔妃(到了康熙时期典制完善了,用“福晋”和“格格”称呼后宫嫔妃的情况才消失)。
庶福晋地位比较低了,相当于婢妾,不入册,也没有冠服。这个称谓其实只是别人对她们的客气称呼,是没经过朝廷册封的,仅仅比自己所在府中的婢女侍从略高一等而已(在府中甚至有的庶福晋被当作婢女使唤)。
侍妾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侍妾”是相比“妾”,有时意思相同,但更多情况下是更加低等的一种身份,“妾”本身还有一个名份,但“侍妾”,就是呼之即来,呼之即去的,身份比起“妾”,更加低贱。有时的陪嫁丫鬟就是被称为“侍妾”,如《红楼梦》中王熙凤的丫鬟,就是侍妾。姚冶诚就是蒋介石侍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