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般对蓄意自我伤害包括
自杀行为等,会从现象表面分析,如当事人承受了压力、受到了挫折、经历了负性生活或生存事件的影响,或者认为有自我伤害、自杀的人是"小心眼、想不开、太可惜、不值得"等。实际上,蓄意自我伤害包括那些以追求结束生命为目的的严重自我伤害行为,如自杀未遂、自杀死亡等都应当看成是一种心理病,需要求得医学的帮助。
病机制:1、个人心理特征:许多研究或心理评估表明,相对一般人群,一些伤害者成熟应对能力低、抑郁程度高、情绪不稳定性或愤怒特质高、较高的冲动性、自我愉悦或满意度低等。
2、社会、家庭与环境因素:伤害者
社会支持不良,无论是客观支持条件还是主观支持感受低,支持利用度差,家庭环境不良等。
3、其他因素:生活方式影响,如过度饮酒或物质滥用。精神
心理疾病或躯体疾病或出现重大生活事件都对自我伤害的发生、发展带来影响。
流行病学特点:国内自杀
死亡率较高,数年来处于1.5-2.5/万每年。国内缺乏严谨的自杀行为监测,据估计每年因口服农药、医疗药品、高楼坠落等自我伤害到医院就诊高达200至500万,为自杀死亡的10倍以上。研究表明自杀未遂者中有精神
心理障碍的占30%左右,而在自杀死亡的人群中则高达60%以上,国外有些研究甚至在90%以上而先前有自我伤害史的自杀未遂者后续6年内再次出现自杀达20%以上。伤害人群有关伤害特点方面的研究很多很多,了解这些有助于开展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