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怎么办?

如题所述

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时,可以要求居委会办事人员或居委会负责任人予以说明理由或依据,根据其理由再决定如何办。没有说明不予以开具理由或依据的,可以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反映,取得办事处帮助。

《居委会组织法》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扩展资料:

1、居住证明申报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2、居住证明服务流程

(1)申请人到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

(2)服务站工作人员接收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指导居民填报登记记录,审核后出具居住证明、并进行登记,办妥后交给申办人;

(3)对情况不明、难以核实的事项,让申请人联系96156平台指定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核实,凭核实报告开具居住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委会组织法

参考资料:霍山县人民政府-居民居住证明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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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4
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应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反映,取得办事处帮助。
生活中办理业务的时候,有的单位会让你出具居住证明,那么这个居住证明去哪里开呢,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呢,现在的外来务工人员很多,而且为了子女上学,很多的单位都需要让外来人员提供居住证明,这是居委会的正常工作。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③调解民间纠纷;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民基发[2003]429号):第二条第二项“社区居民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1、居民居住证明。2、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3、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4、其它相关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若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且在街道办事处权限范围内的,社区居委会应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使用印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07
不给你开还是因为你不住在那,如果真的在那居住,是很容易开的
第3个回答  2017-12-26
房屋出租房东应该去办理“房屋租赁证”,这个手续是便于治安管理,没有“办理这个证等于这个出租的房屋不在治安管理的监控之下,尽管你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但是出租屋所在的辖区管理部门并不认可,因为根据世博会大礼包的发放要求是对持有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的住户,除了提供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提供“房屋租赁证”和“租赁协议”或与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登记名称相符的“房产证”。
我的一位朋友办理好居住证快三年了,但是因为所租的房东也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证”所以这次“大礼包”的申领也被拒绝。
第4个回答  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