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专业内行人!取暖费用户变更后,出现第一任房主陈欠费用,要求我补交。

我是第四任房主,去年买的二手房,买完后所有费用现场查明无欠费,但在年底缴纳取暖费时被告知有2004年的陈欠费用需要补交,否则不予更名,拒收采暖费。经查明,此陈欠费用由第一任房主产生,我已是第四任,且第三任房主买房时,也未查到欠费,而且供热公司给予了正常更名。有没有相关文件制度支持我的?对于缴纳陈欠费用及更名方面。谢谢

可以拒绝缴纳前任的欠费,如果是新购二手房可以在尾款中扣除并缴纳。追问

我想知道有没有相关文件制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