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到学校了,若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是需要学生到学校相关的部门借出本人的户口卡、集体户首页,还需要开具相关的的在校证明等资料再前往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进行咨询办理的,一般情况下60-90天内可以领取到新的身份证。
一般新办或者补办身份证,要求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因学校是集体户口,无法取得户口簿,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或工作证)到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开具办理户籍手续介绍信。凭办理户籍手续介绍信到学校所属地公安分局或者派出所照相、办证。
根据规定,集体户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须持本人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
集体户口身份证办理流程:
1,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30个工作日后本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4,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居民身份证交回派出所。
申领身份证注意事项:
1、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备注: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