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户口可以随外公外婆一起吗

如题所述

孩子的户口一般是不可以跟外公外婆的。孩子的户口一般只能随父亲或者随母亲,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把孩子的户口转到外公外婆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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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3
不可以,根据户籍管理形成的惯例,父母双方或一方如果健在或未丧失抚养能力时,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是无权申报登记落户的。
正常情况下孩子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其中一方,也就是说如果母亲的户口还在外公家原地未迁移,孩子的户口可以随母亲户口落户在外公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去世情况下外公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登记外孙落户自己家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