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可采用在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把主体企业的部分业务分包给园区个独企业,主体企业与个独企业签订相应的合同,主体企业给个独企业相应的劳务报酬,这样主体企业税务将会大幅降低。
园区小规模个独企业仅需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营业额10%为应税所得额,核定后税率为0.5-2.1%)。
增值税1%或者3%,附加税0.06%或者0.18%,总税率3%或者5%左右,完税之后法人可以自由支配,没有分红个税。
避税具体案例如下:
某工程咨询行业将500万业务分包给园区新设个独,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500万/1.01*1%=4.9万
个人所得税:500万/1.01*10%*30%-4.05=11.1万
附加税:4.9万*6%=0.294万
综合纳税额:4.9万+11.1万+0.294万=16.29万
软件开发企业可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成本。
企业的税负重,压力大,想要降低企业的税负,切莫通过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来解决,可结合国家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解决,一定要合理合规,切莫超越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