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的马克斯·韦伯

如题所述

作为公共行政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组织的形成、管治、支配均建构于某种特定的权威之上,适当的权威能够消除混乱、带来秩序;而没有权威的组织将无法实现其组织目标,他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分别为传统权威、魅力权威、以及理性法定权威。
传统权威:
这是一种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或习俗的权利领导形式,领导者有一个传统的和合法的权利行使权力,更重要的是,传统权威是封建、世袭制度的基础,如部落和君主制,这种权力不利于社会变革,往往是非理性的和不一致的。
魅力权威:
当一个领导者的使命和愿景能够激励他人,从而形成其权力基础,产生魅力权威,对魅力领袖的忠实服从以及其合法性往往都是基于信念。他们或会被灌输神或超自然的力量,如宗教先知、战争英雄或革命领袖。
理性法定权威:
这是以理性和法律规定为基础行使权威,服从并不是因为信仰或崇拜,而是因为规则给予领导者的权力,因此,理性法定权力的运用能够形成一个客观、具体和组织结构,并且是科层制(官僚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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