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2009)
第一章 学院概况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国标代码:13419。
第二章 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通常为50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5: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6: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7:外语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毕业文凭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校后注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籍,学生毕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加盖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