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第五章语法(一)第二节代词

如题所述

古代汉语里的代词可以分为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无定代语、特殊代词等五类。
一、 人称代词 人称代词包括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代词“吾”、“我”、“予”、“余”、“朕”等。例如:
① 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夫子加齐卿相》)
② 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同①)
③ 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管晏列传》)
④ 朕皇考曰伯庸。(屈原《离骚》)
代词“我”“予”“余”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吾”在先秦时多作主语和定语,在否定句中可以作宾语,在一般句子中作宾语比较少见。“朕”在秦以前是一般的人称代词,并非皇帝专用,所以在例④中屈原可以自称为“朕”
第二人称代词有“女(汝)”、“尔”、“若”、“而”、“乃”等。例如:
① 君来赐命曰:“吾与女伐狄。(《吕相绝秦》)
② 汝知而心与左右手背乎?(《孙子列传》)
③ 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左传•å®£å…¬åäº”年》)
④ 上曰:“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留侯世家》)
⑤ 吕后真而主矣。(同④)
⑥ 必然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汉书•é¡¹ç¾½ä¼ ã€‹ï¼‰
其中“女(汝)”、“尔”、“若”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而”、“乃”一般多作定语。
第三人称代词有“其”“厥”“之”等。“其”主要充当定语。例如:
①民未知义,未安其居。(《城濮之战》)
②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孟子•ç¦»å¨„下》)
例①“其”代“民”,例②“其”代妻与妾的良人,均指人,充当定语。“其”还可以充当主谓词组成分句的主语。例如:
① 我持白璧一双,欲献大王;玉斗一双,欲与亚父。会其怒,不敢献,公为我献之。(《史记•é¡¹ç¾½æœ¬çºªã€‹ï¼‰
② 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史记•é™ˆæ¶‰ä¸–家》)
③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
④ 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城濮之战》)
例①②中的“其怒”“其贤”“其死”是主谓词组充当宾语,“其”是主谓词组的主语。例③④中的“其”充当分句的主语。
“厥”的语法功用大致和“其”相当,在顺中充当定语。例如:
① 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吕相绝秦》)
在上古汉语里,“其”不用于宾语的第三身代词是“之”。例如:
① 越石父贤,在缧绁中。晏子出,遭之涂,解左骖赎之。(《管宴列传》)
② 贾尚幼,后至不贺。子文问之。(《城濮之战》)
充当双宾语中的近宾语和充当兼语式中的兼语,也是“之”的语法功能,这种功能是和“之”充当宾语的功能相通的。例如:
①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郑伯克段于鄢》)
② 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逍遥游》)
③ 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谁往。(《礼记•æª€å¼“上》)
④ 水非石之钻 ,索非木之锯,渐靡使之然也。(《上书谏吴王》)
例①②中的第三处词“之”充当双宾语中的近宾;例③④中的二处代词“之”充当兼语。“之”充当兼语的情况比较少见。
“之”和“其”都不是典型的第三人称代词,这主要是因为它们的语法功能并不完备,即除了能分别充当宾语定语外,在上古它们都不能充当单句的主语。此外,说它们并不是完备的第三人称代词,还由于下面的两种情况。
一是“之”和“其”除称代以外,还可以称人或物。例如:
① 请京,使居之。(《郑伯克段于鄢》)
② 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齐侯使宴婴请继室》)
③ 蛇出于其下,以肱击之,伤而匿之。(《鞍之战》)
④ 赵王所为,客聘书以报臣,臣以此知之。(《信陵君列传》)
例①“之”代地点;例②代物;例③前一“之”代蛇,后一“之”代伤情;例④“之”代事情。
① 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烛之武退秦师》)
② 会遂引入官,王生醉,从后呼曰:“明府且止,愿有所白。”遂还问其故。(《龚遂传》)
例①“其”称代“越国以鄙远”这件事;例②“其”称代(王生)人后呼曰:“明府且止,愿有所白”这件事。
二是“之”和“其”除了可以称代第三方以外,有时候也可以用来称代说话人自己或听话的一方。例如:
① 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晋灵公不君》)
② 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同①)
③ 天子悦其有悦,笑曰:“君安得长者之言而称之?”(《龚遂传》)
④ 公孙鞅曰:“……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也。”(《商君书•æ›´æ³•ã€‹ï¼‰
例①“之”代说话人士会;例②“之”代听话的一方赵盾;例③代说话的一方;例④“之”指代听话的一方。称代说话的一方的“之”可译成“我”;称代听话一方的“之”可译成“你”。
在古代汉语里,人称代词本身没有单数复数的区别,我们只能根据上下文意来判断某一代词表示的是单数学是复杂。有时,古人在第一、第二人称代词后面加上“侪”、“属”、“曹”、“辈”等词语,意思大至相当于“我们这些人”、“你们这些人”而并非是表示复数。
二、 指示代词 常见的指示代词有“是”、“之”、“此”、“斯”、“兹”、“夫”、“彼”、“其”、“他”、“然”、“尔”、“焉”、“诸”等。
一般来说,“是”、“之”、“此”、“斯”、“兹”表示近指。例如:
① 是鸟也,海运则将徙於南冥。(《逍遥游》)
② 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张释之列传》)
③ 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④ 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鞍之战》)
⑤ 此百世不易之道也。(《上书谏吴五》)
⑥ 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於邻国也。(《寡人之於国也》)
⑦ 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é›ä¹Ÿã€‹ï¼‰
⑧ 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礼记•æª€å¼“下》)
⑨ 登兹楼以四望兮,聊暇日以销忧。(《文选•ç™»æ¥¼èµ‹ã€‹ï¼‰
⑩ 兹可谓一劳而久逸,暂费而永宁也。(《文选•å°ç‡•ç„¶å±±é“­ã€‹ï¼‰
“是”、“之”、“此”、“斯”、“兹”作定语的时候,可译为“这”,并附上相应的量词,如例①③④⑦⑨;作主语的时候,可译为“这”,如例②的第二个“是”,例⑤⑩;作宾语或补语的时候,可以译为“这样”,或“这种情况”,“这种地步”等,如例②的第一个“是”,例⑥⑧。
“夫”、“彼”、“其”表示远指。例如:
① 子曰:“夫人不信,言必有中。”(《论语•å…ˆè¿›ã€‹ï¼‰
②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烛之武退秦师》)
③ 彼所谓豪杰之士也。(《许行》)
④ 不绝之于彼而救之于此,譬由抱薪而救火也。(《上书谏吴王》)
⑤ 海滨遐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龚遂传》)
⑥ 其尤贫而力不能者,令书其佣,足相当,则使归其质。(《柳子厚墓志铭》)
“夫”字指示性较轻,多用作定语,可译为“那个”,如例①②。“彼”字并不是第三人称代词,而是指示代词,表示远指,指人时等于说“那个人”,如例③;指代处所时可译为“那里”,例如④。“其”字作为指示代词,绝不作主语,而只作定语,可译为“那里”、“那些”等,如例⑤⑥。
“他”、“然”、“尔”、“焉”、“诸”作为指示代词,用法各有特点。“他”是表示旁指的指示代词,多作宾语、定语,可对译为“别的”或“其他的”。例如:
①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诗•éƒ‘风•è¤°è£³ã€‹
② 王顾左右而言他。(《孟子•æ¢æƒ çŽ‹ä¸‹ã€‹ï¼‰
③ 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季札观乐》)
“他”在古代又写作“佗”或“它”,例如:
① 割地定制,,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孙毕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尽而止;及燕、梁佗国皆然。(《汉书•è´¾è°Šä¼ ã€‹ï¼‰
② 昔诗人所刺,《春秋》所记,指象如此,殆不在它。(《书汉•æœé‚ºä¼ ã€‹ï¼‰
③ “他”作为人称代词来使用是中古时期才产的用法。
“然”和“尔”作为指示代词,常用作谓语,指代上文所说的情况,可对译为“这样”或“如此”。例如:
① 河内凶,则称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亦然。(《寡人之于国也》)
② 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荀子劝学》)
③ 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乐府诗集•ç„¦ä»²å¿å¦»ã€‹ï¼‰
④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陶渊明:《饮酒》)
“焉”是一个较特殊的指示代词,常用作补语,可理解为“于+是(之)”;“于”是介词;“是(之)”是代词,多指代人物或处所。例如:
①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è¿°è€Œã€‹ï¼‰
② 陈相见许行而大悦,尽弃其学而学焉。(《许行》)
③ 制, 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郑伯克段于鄢》)
例①“必有我师焉”是说“必有我师在其(三人)中”;例②“学焉”是说“向许行学习”;例③“死焉”是说“死在这里”。
“诸”字是代词“之”和介词“于”(或语气词“乎”)的合音,有的语法著作中称它为“兼词”,即一个词兼有两个词的语法功用。例如:
① 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曹人尸诸城上。(《城濮之战》)
② 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郑伯克段于鄢》)
③ 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é¢œæ¸Šã€‹ï¼‰
④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孟子•æ¢æƒ çŽ‹ä¸‹ã€‹ï¼‰
例①“尸诸城上”即“把尸体陈列在城墙上”;例②“置诸橐”即“把食和肉放在橐中”,这二例中的“诸”是“之于”的合音。例①②中的“诸”都是“之乎”的合意。
三、 疑问代词
常见的疑问代词有“谁”、“孰”、“何”、“胡”、“曷”、“奚”、“安”、“恶”、“焉”等。这些疑问代词有的称代人,有的称代事物,有的称代处年,有的具有两种或三种称代作用。
“谁”和“孰”主要用于指人,“谁”的用法和现代汉语完全一样,只是作宾语时要放在动词前面。例如:
① 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左传•é—µå…¬äºŒå¹´ã€‹ï¼‰
② 吾谁欺?欺天乎?(《论事•å­ç½•ã€‹ï¼‰
“孰”既可以指人,也可以指事物,主要用于选择问句中。例如:
① 吾子与子路孰贤?(《孟子•å…¬å­™ä¸‘上》)
② 虽使子厚得所愿,为将相于一时,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柳子厚墓志名》)
“孰”用来指人时,也有不表选择的,这就和“谁”的用法相同了。例如:
① 王者孰谓?谓文王也。(《公羊传•éšå…¬å…ƒå¹´ã€‹ï¼‰
② 孰可以代之?(《左传•è¥„公三年》)
③ 孰为夫子?(《论语•å¾®å­ã€‹ï¼‰
“何”、“胡”、“曷”、“奚”主要用于指事物,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什么”。“何”使用最广泛,可以充当宾语、定语、谓语;有时也充当主语、状语。义当状语时相当于“怎么”、“为什么”。例如:
① 举以败国,将何贺焉?(《城濮之战》)
② 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许行》)
③ 是何言也?(《夫子加齐之卿相》)
④ 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许行》)
⑤ 侯生曰:“公子畏死邪?何泣也?”(《史记•é­å…¬å­åˆ—传》)
⑥ 公笑曰:“子近市,识贵贱乎?”对曰:“既利之,敢不识乎?”公曰:“何贵?何贱?”(《左传•æ˜­å…¬ä¸‰å¹´ã€‹ï¼‰â€”—公:齐景公;子:指晏婴。
例①“何”充当动词谓语的宾语;例②“何”充当介词的宾语;例③“何”充当定语。这三例中的“何”都可以译成“什么”。例④“何”充当谓语,可译成“什么原因”。例⑤“何”充当状语,可译为“什么”。例⑥“何”充当主语,可译成“什么东西”。“何”充当主语的情况比较少见。
“胡”、“曷”、“奚”的使用范围比“何”小,主要用作状语,表示“为什么”、“怎么”的意思。例如:
①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诗•é­é£Ž•ä¼æª€ã€‹ï¼‰
② 田园将芜,胡不归?(陶潜《归去来辞》)
③ 吾子其曷归?(《左传•æ˜­å…¬å…ƒå¹´ã€‹ï¼‰
④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论语•ä¸ºæ”¿ã€‹ï¼‰
⑤ 既自以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陶潜《归去来辞》)
这几个例子中的“胡”、“曷”、“奚”都充当状语。例②中的“曷”是“何时”之义,并不是“归”的宾语。“曷”在《诗经》中经常用来询问时间,也是“何时”之义,可以作定语,也可以作状语。例如:
① 怀哉怀或!曷月予还归哉?(《诗•çŽ‹é£Ž•æ‰¬ä¹‹æ°´ã€‹ï¼‰
② 我日构祸,曷云能榖?(《诗•å°é›…•å››æœˆã€‹ï¼‰â€”—我每日都遭受祸患,怎能说命运会好呢?
例①“曷”充当定语;例②“曷”充当状语。
“胡”、“曷”、“奚”作宾语,常和介词“以”、“为”组成“奚以”、“胡为”、“曷为”这样的介宾词组,在句中充当状语,询问原因,也是“为什么”的意思。例如:
① 奚以为之九万里而南为?(《逍遥游》)
② 已矣乎?寓表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乎遑遑欲何之?(陶潜《归去来辞》)
③ 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李白《蜀道难》)
④ 孟子三见宣王,不言事。门人曰:“曷为三遇齐王而不言事?”(《荀子•å¤§ç•¥ã€‹ï¼‰
“何”、“奚”有时也可以称代所,相当于“哪里”、“什么地方”。例如:
① 胶鬲曰:“西伯将何之?无欺我也。”武王曰:“不子欺,将之殷也。(《吕氏春秋•è´µå› ã€‹ï¼‰
② 颜回见仲尼,请行,曰:“奚之?”曰:“将之卫。”(《庄子•äººé—´ä¸–》)
“安”、“恶”、“焉”主要用来称代处所,在句中充当宾语或状语。
例如:
① 沛公安在?(《史记•é¡¹ç¾½æœ¬çºªã€‹ï¼‰
② 子列子曰:“昔者圣人因阴阳以统天地。夫有形者生无形,则天地安从生?”(《列子•å¤©ç‘žã€‹ï¼‰
③ 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孟子•å°½å¿ƒä¸Šã€‹ï¼‰
④ 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庄子•çŸ¥åŒ—游》)
⑤ 文侯与虞人期猎。是日,饮酒乐,天雨。文侯将出,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公将焉之?”(《战国策•é­ç­–一》)
⑥ 其妻献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焉置土石?”(《列子•æ±¤é—®ã€‹ï¼‰
例①“安”充当动词宾语;例②“安”充当介词宾语。例③“恶”充当动词宾语;例④“恶”充当介词宾语。例⑤“焉”充当动词宾语。⑥“焉”充当状语。以上诸例说明“安”、“恶”、“焉”充当宾语时,要放在动词或介词的前面。
四、 无定代词 “或”或“莫”是古代汉语特有的无定代词。“或”是肯定性无定代词,“莫”是否定性无定代词,都只作主语。“或”有时泛提某种人而这人往往是假设的对象,可译为“有人”。例如:
①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下政?”(《论语•ä¸ºæ”¿ã€‹ï¼‰
② 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ä¾åã€‹ï¼‰
③ 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汉书•é£Ÿè´§å¿—》)
有时“或”指代它前面已经出现过(或隐含)的人或物中的一部分。例如:
① 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许行》)
②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可乎?(《寡人之于国也》)
③ 凡六出奇计,辄益邑,凡六益封。奇计或颇秘,世莫能闻也。(《史记•é™ˆä¸žç›¸ä¸–家》)
④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许行》)
例①②中的“或”代人,例③④中的“或”代事物。代人的“或”仍可译成“有人”;代物的“或”可译成“有的”。
否定性无定代词“莫”在句中作主语,指称人时意思是“没有谁”,称代事物时,意思是“没有什么”等。例如:
① 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许行》)
② 客皆背魏之赵,莫敢劝公子归。(《史记•é­å…¬å­åˆ—传》)
③ 奏刀 然,莫不中音。(《庄子•å…»ç”Ÿä¸»ã€‹ï¼‰
④ 故祸莫憯於俗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於辱先,诟莫大於宫刑。(《报任少卿书》)
例①②中的“莫”称代人;例③④中的“莫”称代事物。
(五)特殊代词 特殊代词指的是“者”和“所”这两个代词。说它们是“代词”,是因为它们不像别的代词可以单独直接充当句子成分,而必须和其他词类的词(或词组)组成具有偏正关系的词组,即“者”字词组、“所”字词组,才能充当句子成分,而且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称代的对象才是明确的。
“者”字词且的构成,有下述几种情况:
(1)“者”字位于动词、形容词之后,组成“者”字词组。这种词组可译为“……的”、“……的人(事、物)”。例如:
①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论语•å¾®å­ã€‹ï¼‰
② 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属。(《路温舒上汉宣帝书》)
以上二例是“者”和它前面的动词组成“者”字词组,前一例“者”字词组代事物,后一例“者”字组代人。
③广武君曰:“臣闻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定。”(《史记•æ·®é˜´ä¾¯åˆ—传》)
④大者叛逆,小者不轨于法,以危命,殒身亡国。(《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
以上二例 是“者”和它前面的形容词组成“者”字词组。
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在“者”字词组中,“者”字确有称代作用,可以代人、代事物,而它前面的动词或形容词(有时是词组)作为定语,是用来说明这种人、事物具有什么特点的。也就是说,“者”字词组所称代的是具有什么特点的人、事物。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说:“者,虽事词也。”他的意思是,“者”是区别事物类别的词语。据此,可以说,“者”字词组所表达的是从所遥的人(事、物)中按照某种特点区别出来的一部分。如例②中的“死者”、“断者”,例③中的“智者”、“愚者”就是从所有的人当中分别按照“死”(被杀)、“断”(被斩首)、“智”、“愚”的区别或特征,划分出来的部分人。余可类推。
(1) 有时种某特点(区别)不只用一个动词或形容词就能表达清楚的,而需要词组来表达,所以“者”字也可以位于动词性词且或形容词性词且的后面,共同组成具有偏正关系的词组。例如:
① 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记•é¡¹ç¾½æœ¬çºªã€‹ï¼‰
② 赦之,以劝事君者。(《鞍之战》)
③ 富而不骄者鲜。……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左传•å®šå…¬åä¸‰å¹´ã€‹ï¼‰
④ 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孟子•æ¢æƒ çŽ‹ä¸Šã€‹ï¼‰
⑤ 是亦不善处穷者也。(《贾谊论》)
⑥ 养由基,楚之善射也。(《上书谏吴王》)
以上诸例也同时告诉我们,由动词或形容词(或词组)和“者”共同组成的“者”字词组,是名词性的词组,在句子中主要充当主语(如例①-⑤)、宾语(如例⑥),有时也可以充当定语(如例⑧)、判断句的谓语(如例⑨⑩)
(3)“者”有时也可以位于名词之后,与这个名词组成“者”字词组,“者”字的作用是复指它前面的名词,同时也起到区别人或事物的作用。例如:
① 陈胜者,阳城人也。(《史记•é™ˆæ¶‰ä¸–家》)
② 及至孝景,不任儒者。(《史记•å„’林列传序》)
③ 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韩愈《论佛骨表》)
④ 近有孙昌胤者,独发愤行之。(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
时间词属于名词,“者”字也可以位于时间词后组成“者”字词组。这种“者”字的作用和名词后的“者”字相同。例如:
①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é‡Œä»ã€‹ï¼‰
② 昔者子贡问于孔子曰。(《孟子•å…¬å­™ä¸‘上》)
③ 今者将军令臣等反背水阵。(《史记•æ·®é˜´ä¾¯åˆ—传》)
(4)“者“字也可以位于数词后,与数词组成“者”字词且。这种“者”字也是“别事词”,它所代的人或事物一定在上文里已经出现过,数词是对上文出现过的事物加以总括。例如:
名也者,相札也;利也者,争之器。二者凶器,非所以尽行也。(《庄子•äººé—´ä¸–》)
有时“者”前的数词并不是对上文出现过的事物加以总括,而是表示其他的区别,多是表示年龄。例如:
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寡人之于国也》)
认识和掌握特殊字“所”字的特点和语法功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1)“所”字原本是名词,代词用法是从名词演化而来。名词“所”可以单独充当句子成分,或者代词、动词等类词组成偏正词组充当句子成分。和一般名词一样,名词“所”的修饰语在“所”的前面,名词“所”有实在的词汇意义,是“处所”“位置”的意思。例如:
① 公朝于王所。(《春秋•åƒ–公二十八年》)
② 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郑伯克段于鄢》)
③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å­ç½•ã€‹ï¼‰
④ 车马有所,宾从有代。(《子产坏晋馆垣》)
⑤ 余知其死所,而长者使余勿言。(《左传•å“€å…¬åå…­å¹´ã€‹ï¼‰
例①“王所”指周天子在衡雍的临时驻所;例②“所”指给叔段安排的地方;例③“所”指位置;例④“所”指存放车马的地方;例⑤“所”指楚太子建之子白公胜自杀匿尸的地方。
名词“所”的用法残留在现代汉语中,成为一些名词语的构词词素,如“派出所”、“托儿所”中的“所”即是。
名词“所”向代词“所”的演化过程和途径,现在还不十分清楚,但是,“所”的名词用法可以作为理解起称代作用的“所”的一个参考坐标。
(2) 特殊代词“所”的主要功用之一,是经常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前,共同组成“所+动(或动词性词组)”这样的“所”字词组。这种词组是偏正词组[本书一般不承人有定语在中心语后的偏正关系的词组。“所”是特殊代词,“所”字词组是作为一个单位使用的。这种词组定语在中心语后,依据的是洪诚先生的说法。洪先生说:“‘所+动词语’构成名词性词组(也就是名词性 语),这种词组的结构,是偏正结构,不是动宾结构。”见《中国语文》1964年第三期文章《王力(汉语史稿)语法部分商榷》]。在这种词组中,“所”字称代的是受它后面的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修饰的人、事、物。这种词组是名词性的,可以充当主语、宾语、谓语、定语。例如:
①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庄子•å…»ç”Ÿä¸»ã€‹ï¼‰
② 王所为拟于桀纣也,得以为尧舜也。(《龚遂传》)
以上二例中“所”字词组充当主语,“所见”这个词组称代看见的东西;“所为”称代作的事情。
① 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烛之武退秦师》)
② 此愚臣之所大惑也。(《上书谏吴王》)
此二例“所”字词且充当判断句的谓语,“所知”指知道的事情(情况),“所大惑”指大惑不解的事。
① 贾尚幼,后至,不贺。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城濮之战》)
② 变所欲为,易于反掌,安于泰山。(《上书谏吴王》)
以上二例中“所”字词组充当宾语,“所贺”称代祝贺的对象或原因,“所欲为”称代想作的事情。
① 仲子所居之室,伯珍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孟子•æ»•æ–‡å…¬ä¸‹ã€‹ï¼‰
② 皇太子所读书多矣,而未深知术语数者,不问书说也。(《晁错传》)
此二例中,“所居”带上定语“仲子”充当“室”的定偏,偏正之间有连词“之”来连接;“所读”带上定语“皇太子”充当“书”的定语,则不用“之”连接。
如果“所”和形容词、名词、代词、数词组成“所”字词组,那么这些形容词、名词、代词、数词也往往具有了动词的性质,作用也是从后修饰代词“所”。例如:
① 明主之官物,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管子•å½¢åŠ¿è§£ã€‹ï¼‰
② 是公令吏人完客所馆。(《子产坏晋馆垣》)
③ 此非明之所臣也。(《韩非子•å¤–储说右上》)
④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韩非子•è§£è€ã€‹ï¼‰
⑤ 夫天下也者,万物之所一。(《庄子•ç”°å­æ–¹ã€‹ï¼‰
例① 是“所”和形容词“长”、“短”组合;例②③是“所”和名词“馆”、“臣”组合;例④是“所”和代词“然”组然;例⑤是“所”和数词“一”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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