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甲方是指要约方,乙方指承诺方。
甲方、乙方代表的是合同中签约双方。
一般订立合同的一方为甲方,签约对象为乙方。
买卖合同中,通常付钱方为甲方。
注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的身份。甲方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乙方同理。
订立合同就是采用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合同法上有要约与承诺制度,在要约与承诺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缔约中的有关问题上,都有相当明确的规定。
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双方谁先提出要求的,一般作为甲方;也可以协商。其实甲方、乙方称呼无所谓的,并不表明权利的轻重,双方在法律中没有什么区别,双方都要遵守合同条款。违约方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如果甲方(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法人或政府等)有权要求乙方主张特定的服务或财产,则称甲方为“债权人”,称乙方为“债务人”。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会基于债务人将向其偿付等价值的服务或财产的假定下而向乙方提供一定价值的财产或服务,而该假定一般是由合同支持的。比如甲方向乙方支付了货款购买乙方的产品,在乙方收到资金但尚未将产品交付甲方时,甲方为乙方的“债权人”,乙方为甲方的“债务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甲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