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9-11-26
首先,先看你父亲是不是想要赠予该房产,若主观上是想要赠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无上诉情形,则是出于您父亲自愿,不可要回;但若不是赠予合同则可主张合同违约,要求其在期限内将所约定的房产钱按约交还,根据《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