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把房产过产给孙女,没有给钱,还能要回来了吗?

如题所述

父亲将房产过户给孙女,就不能再要回来了。

如果是赠与,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完毕,是不能反悔的。当然也是不存在给钱的问题。

如果买卖,买卖合同同样是合法有效的,孙女不给钱,只能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孙女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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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5
你父亲如果用公正的,手续做了公证,是要不回来的
第2个回答  2019-11-26
首先,先看你父亲是不是想要赠予该房产,若主观上是想要赠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无上诉情形,则是出于您父亲自愿,不可要回;但若不是赠予合同则可主张合同违约,要求其在期限内将所约定的房产钱按约交还,根据《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9-11-25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注明年并由代书人、月、日、父母。继承的份额一般均等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注明年。
第4个回答  2019-11-25
你好,你父亲如果用公正的,手续做了公证,是要不回来的。你父亲能把房产给孙女。证明你还年轻,你可以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