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U8系统背书时是不是先要进行结算

如题所述

背书是票据管理功能,背书后会生成付款单,和结算没有绝对关系,如果启动了付款申请,需要选择相应的结算方式,发票结算后在应付单据审核可以审核发票形成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可以和付款单进行勾兑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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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3
企业以其生产和外购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实际购买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福利,以准确确定企业人工成本.
第2个回答  2019-03-27
只能在“施工地”的“地税主管部门”开据“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并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不能回机构所在地缴。依据是《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就是所谓纳税属地的原则,因为建筑工地在哪,就说明你的“生产产品”地在那儿;即生产地发生变化。再说营业税属地税,哪个地方不能希望本地财政多增加收入。
第3个回答  2019-03-28
是核销;发票和付款单之间的核销。
第4个回答  2019-03-23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根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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