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子,包给私人包工头,并与之签包工协议,一切问题由包工头负责,包工头也签字了,现出工人摔伤?

农村自家盖房子,包给一个包工头,私人的包工头,并与之签包工协议,明确出现安全事故,一切问题由包工头负责,包工头也签字了,现在出现工人摔伤事故,我也是农民,农村人,我们主家负责任吗?谢谢,大家谁知道?或者律师?谢谢

综合考虑现实,由包工头负责。
双方是承揽,房主出钱,获得建筑完成效果,过程中,不论包工头采用多少工人设备、多少工时。双方平等主体。房主与包工头之间不是雇佣关系。
工人是包工头的员工。
房主与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建筑工程合同而是承揽合同,双方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房主是定作人,包工头是承揽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定作人不承担赔偿,定作人对定作、选任、指示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房主作为定作人不是赔偿责任主体,而应由作为雇主的包工头,对建筑民工的损害独立承担赔偿责任。追问

如果受伤的民工,非要房主承担责任,这怎么办?很感谢!!

追答

让他去法院告。

耍赖就报警。

追问

如果民工去法院上告,作为房主,胜率是多少,谢谢,农村人盖房子真心不容易,遇到这事……谢谢,感谢你

如果民工去法院上告,作为房主,胜率是多少,谢谢,农村人盖房子真心不容易,遇到这事……谢谢,感谢你

如果民工去法院上告,作为房主,胜率是多少,谢谢,农村人盖房子真心不容易,遇到这事……谢谢,感谢你

追答

现实中比较乱。
有的告包工头,有的告房主,有的都告。
理论界和法院判决方面,还是有争论的。
还要结合具体情况,房主是否有过错,是否在施工中指手划脚。
有可能,被判负连带责任。

关于对定作人过失的理解问题,依照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对两层以上住宅的建设,必须要由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施工队承建,那么法律如无禁止性规定,应当推定农村低层住宅建筑活动可以由个体工匠承揽,事实上,农村中低层房屋的建筑并不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农民们也大都愿意将房屋交给他们比较信任的有一定技术水平和建房经验的工匠来做,故要求房主必须选任具备资质(目前个体工匠资质行政审批的规定已经取消)的承建人是不现实的,将此义务加于房主身上有失公允。审判实务中,认定房主是否承担责任可以从房主在建房活动中是否存在定作过失或指示过失来考虑,但需从严把握,不能只顾同情受害者而忽视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违反公平原则。

承揽,房东就不能对包工头雇佣谁、雇几人、几点上班,指手划脚。最后完成目标,给钱。
雇佣,就是干一天活算一天钱。

到时候请律师。
这种事,很普遍,不复杂。

追问

包给包工头后,包工头给民工工资,是按平方算的,也可以理解转包。这其实,我们不管的,只管质量了,那天其实可以避免的,民工自己加班到晚上,7:30--8:00出了意外掉了下来!

如果私了,你有什么建议,谢谢您!
作为房主,最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已经发生了,我们的意思给,人情的补偿些,毕竟事情出了,如果不接受,哪就让去法院吧!您有更好的办法没?

追答

工人的工资,是由工头来定、工头来发。
其实,这个事情,包工头主责,工人自己次责。房主无责。
损失,包工头占大头,工人自担小头。

房主,你只能说,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一些,不是赔偿!

例如,总损失如果估算是1万元,工人总觉得你至少得给1万。其实,他自己也有责任,包工头也只是占大头,而不是全部。
你补偿,可以1千元,占总额的小部分。
接受就给,写协议,说明是补偿,不是赔偿,今后不得再要。

追问

谢谢!受伤的工人法院起诉了,就等着了,把包工头也告了,作为房主。我们注意什么事项!工人也没有大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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