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为解决特殊群体安置的社会福利性就业岗位,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开发提供的工作岗位。
退役士兵即退伍士兵,是指退出现役的军人,又专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2015年10月,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此举旨在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这是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推出的又一项惠兵举措。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