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6-10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全省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接受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013年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全面实行由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此次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党委体制、人大体制、政协体制、法院和检察院体制、群团体制。在法院、检察院体制调整方面:设立河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的职权,管辖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河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更名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济源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河南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均为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由省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2]
2017年11月,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3]2019年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4]
中文名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性质
省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机构设置
政治部,侦监处等
现任检察长
顾雪飞[5]
地址
郑州市郑汴路东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