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我们工资三年应该怎样讨回?

如题所述

一、因工资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情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已过三年的,若无中断或中止仲裁时效的情形,则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不受法律保护。

普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已过三年的,若无中断或中止仲裁时效的情形,则诉讼时效已过,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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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5
  如有这种情况发生,你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证据,派代表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请他们帮助你们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你们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法院起诉处理。要注意保持冷静和克制,不要以过激的行为和对方发生其他冲突事件。
  找劳动监察部门帮催讨工资,成本低、时间短、手续简便,是催讨被拖欠工资的首先选择。工资被拖欠,要及时催讨回来,不要等到三年了,才想到要讨回工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