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记入营业外收入怎么处理

我们企业收到财政拨款50万,必须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我怎样才能冲减这笔款?

  处理如下: 
  1,收到财政拨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拨款—补贴收入
2,财政拨款不需要交税,属于政府支持的免税收入:
具体地方操作不一样,有的地方可以做为免税收入。有的地方不可以免税就做入营业外收入首先如果您企业收到的是财政专项拨款的话,您要做如下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然后如果将该款项用于某项目的话例如用于某项固定资产的建设时则: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该固定资产全部验收完毕后并且收到余款时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同时将该在建程转入到固定资产中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最后财政部门要对该工程的拨款做财政审核看是否全部用于了该工程,如果审核无误后将其核销,并将其转入到资本公积中即:
借:应收补贴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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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财税[2011]70号规定,可不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如果不同时符合财税[2011]70号的三个条件,就应该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50万,必须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500 000

 

月底结转:

借: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500 000

贷:本年利润  500 000

 

使用的时候:

借: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这样就花出去了。要是规定了用途,就要严格执行规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29
营业外收入,其中的财政拨款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不必冲减。在核算企业所得税时候可以扣除的。追问

如果我想花掉这笔钱该怎么做呢?谢谢!

追答

可以冲减费用啊,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之类的都可以。或者作为捐赠,直接转到老板的私人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