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AND POLITICS IN TENTH CHINA怎么样

如题所述

Power and Politics in Tenth-Century China: The Former Shu Regime(by Hongjie Wang, Amherst: Cambria Press, 2011, xvii + 382pp.) 五代十國史研究,雖然一直號稱“冷門”,但經過近數十年的耕耘,所積累起來的成果已經十分可觀。(根據筆者初步統計,中文學界已有近200種專書、400多篇碩博士論文,以及大量的單篇論文全部或部分涉及到五代十國史。)就前蜀、後蜀史來說,這種情況也越來越明顯,其最新的成果,就是2011年出版的由身居美國的華裔學者王宏杰所撰Power and Politics in Tenth-Century China: The Former Shu Regime(《十世紀中國的權力與政治:前蜀政權》,以下簡稱《前蜀政權》)一書。此書是在王博士提交給布朗大學(Brown University)的博士論文之基礎上修改出版的,其指導老師為戴仁柱(Richard L. Davis)教授,後者現任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主任,撰有《伶人61武士61獵手——後唐莊宗李存勗傳》(中華書局,2009年)一書,並曾將《新五代史》翻譯為英文。可見,正是在戴氏的影響之下,才有了《前蜀政權》一書的問世。 相比於其他五代政權的充分研究,對前後蜀的研究,尚不多見。自民國以來,重要的論著僅有如下幾種:王伊同《前蜀考略》(燕京大學學士論文,1937年)、佐竹靖彥《王蜀政權成立の前提について》(《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紀要》第99冊,1986年2月)和《王蜀政權小史》(《東京都立大學人文學報》第185號,1986年)、楊偉立《前蜀後蜀史》(四川省社科院出版社,1986年)、王文才61王炎《蜀檮杌校箋》(巴蜀書社,1999年)、紀宇謙《前後蜀創業集團暨中央權力結構之研究》(中興大學碩士論文,2007年)等。不過,1942-1943年,以王建墓為主的這一時期墓葬的發掘,為相關研究的深入提供了新的契機。除了《前蜀王建墓發掘報告》(馮漢驥著,文物出版社,1964年;再版,2002年)之外,在王建墓基礎上成立的成都王建墓博物館還於1991年秋在成都召開了“前後蜀歷史文化學術討論會”,並在會後編輯了論文集《前後蜀的歷史與文化》(巴蜀書社,1994年)。 以上幾種論著,除了紀宇謙的碩士論文可能因為是台灣地區的學位論文而不易為作者所搜求,以致不見徵引外,大部分皆見於《前蜀政權》一書的參考文獻部分。因此,作者是在充分參考了前人論著的基礎上撰寫了本書,可謂高屋建瓴。 《前蜀政權》包括緒論、結論和六章正文,以下分別就筆者管見,對該書進行評介: 在本書緒論中,作者首先指出傳統的從宋人角度出發的觀念中,對五代十國這一局面下的政權有着各自不同的敘述。即以“五代”為“中央”(central)權力,且最終引領中國走向了宋朝的重新統一;而其他的,特別是南方的政權,都被認為是“偽”(illegitimate)政權,且無法在政治上或軍事上挑戰北方。然後,作者表示,希望通過對前蜀政權與周邊政權外交的揭示,來描繪出一幅不一樣的十世紀中國政治形態。(p.3)而最先需要破除的,作者認為最好把“王朝”(dynasties)和“王國”(states)都視為地方政權(regional regimes),並引述王夫之(1619-1692)的議論,“建隆以前謂之‘戰國’(warring states)焉允矣。”(p.8)當然,這些論述可能對於西方讀者來說有必要先行解釋,但目前在中文學界已經成為治五代史者所必須要認清的事實。在王鳳翔《“十國”之說的由來》(《史學月刊》2008年第11期,128-130頁)一文中,也梳理了北宋以來史家對五代時期政權的稱呼,並進一步突破這種約定俗成的限定,研究了非“十國”的秦岐政權(王鳳翔《晚唐五代秦岐政權研究》,三秦出版社,2009年)。 隨後,作者繼續在緒論中談到十世紀中國的權力平衡和實用主義,即在實力相當的情況下,相鄰政權互相承認各自的稱帝行為,從而得以維持這種權力平衡;或者在實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小政權向周邊的大政權分別稱臣,從而獲取暫時的獨立地位。當然,這種原則並未能夠普遍存在下去,比如南唐就趁王閩、馬楚政權的內訌而採取了擴張政策。(pp.11-15)但對於作者所要在本書中重點論述的前蜀政權來說,其遵循的正是權力平衡和實用主義,也代表了當時大部分政權的行為準則。可以說,作者以前蜀政權為例,描繪了當時普遍存在的一種政治生態。這也是為什麼本書如此取名的原因。 在《前蜀政權》緒論的最後一部分中,作者簡述了本書的內容和史料來源。筆者在此先評介其史料來源。本書作者曾藉評論杜文玉《五代十國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一書的機會,對十國史的史料進行了梳理。(王宏傑《十國史研究的史料——兼評杜文玉〈五代十國制度研究〉》,刊《中國唐史學會會刊》第二十九期,2010年11月,112-116頁)在此文中,作者把十國史料分為正史、綜合性類書和文學彙編、雜史筆記、晚唐和宋人文集、金石文獻、清人輯考史籍、晚唐和宋人宗教典籍。作者在本書緒論中,也提到當時人史書和後世史家的作品、詩文總集和類書、地理書和地方誌、墓誌銘和考古材料都在他的徵引範圍之內。這些對於五代十國史研究的入門者來說,自然是很好的指點。但筆者認為,在史料相對有限的情況下,更進一步揭示作為史料載體的歷史文本流傳過程及其反映的另一層歷史,應該是我們今後需要努力的方向。在這方面,對前蜀政權的繼承者後蜀政權的研究中,張邦煒《昏君乎?明君乎?——孟昶形象問題的史源學思考》(《四川師範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117-125頁)一文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對於本書的六章正文,可以根據內容分為兩類:其第一章《唐朝時期的蜀地》介紹了880年王建活動之前的唐朝時期蜀地的社會經濟狀況,後面的五章從軍事、外交、政治等方面論述了前蜀政權的興亡。先看第一章。在這一章裡,作者首先借李白的《蜀道難》一詩來強調蜀地不便的交通,並先後從地理環境、歷史沿革介紹了唐以前蜀地的獨立性。然後介紹了進入唐朝後的蜀地被分為三個行政區的情況,唐前期蜀地行政長官在王朝官員升遷序列中的重要性,唐後期因為地勢險要而成為皇帝出奔之所的情況,以及晚唐時期成為與南詔交戰的前線之地。也就是說,作者注意到蜀地行政長官的選任對於穩定蜀地的重要性,特別是在藩鎮割據的背景下,唐王朝所能直接依靠的便是蜀地。但正如作者所說,在藩鎮動亂的背景下,蜀地的獨立性也在日漸增強,並在王建治下終成獨立王國。 本書第二章到第六章,即論述了前蜀政權的興衰。這幾章可分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關於王建的崛起,包括第二章《王建的崛起,884-903》、第三章《王建及其軍力,887-907》。在這兩章中,作者先用一章的篇幅敘述了王建從在河南追隨秦宗權,長安淪陷時以救駕獲取唐僖宗信任,最後武力佔領蜀地割據的過程。因為本書屬於國別史著作,故而這種敘述是有必要的,有利於進一步深入的論述。特別是對於王建起家的敘述,正是對前蜀政權成立背景的交代,也能再次確認黃巢起事所產生的深遠影響。這種影響不僅僅是直接打擊了唐政權的國家機器,也間接動搖了其統治基礎,造成了起自社會底層的人大量參與了五代十國諸政權的創建過程。這一過程不僅僅是社會流動的組成部分,也為後人提供了諸多權力起源模式的研究課題。學界對五代十國諸政權的研究,很重要的出發點就是建國史研究,比如何永成《十國創業君主個案研究——楊行密》(中國文化大學博士論文,1992年)、樊文禮《唐末五代的代北集團》(中國文聯出版社,2000年)、曾志忠《五代時期十國政權的建立——以閩為例》(中國文化大學碩士論文,2002年)等。作者在本書中對王建崛起的論述,正是對蜀地割據政權權力起源的一個個案考察。 隨後,作者又用一章篇幅論述了王建的軍事力量,具體分析其權力起源。關於蜀地的軍隊,歷來有懦弱之譏,故而唐廷一直通過從外地調入軍隊來維持對吐蕃、南詔的防禦力量。因此,在王建接管蜀地之前,蜀地兵員來源已經十分複雜。在王建割據蜀地之後,其複雜性進一步增加,並且在步兵之外還包括騎兵和水軍。不過作者對蜀地騎兵的實力估計過高了(p.86),筆者曾對作者在文中提及的安重霸進行過分析,指出其對前蜀政權的軍力並無多少提高。(胡耀飛《五代蜀地粟特系沙陀人考》,北京大學歷史系第八屆史學論壇,2012年3月)作者又進一步指出王建對軍隊的組織形式“都”的特殊性(p.87),但筆者更期待後續研究能夠在已有的對前蜀禁軍研究(杜文玉《前後蜀兵制初探》,《江漢論壇》,2004年第11期,91-97頁。)的基礎上,深入分析王建如何把“都兵”轉化為“禁軍”。 當然,作者更多的篇幅花在了王建軍事力量的構成上,包括對王建假子的數據統計(pp.258-261),對王建時期文官的統計分析(pp.262-266),頗見考證功力。關於王建創業集團的研究,學者們對唐朝文官與武人的結合已經形成了共識,關鍵在於四川地方勢力的加入與否,尚存爭論。陶懋炳(氏著《五代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151-152頁)、楊偉立(氏著《前蜀後蜀史》,56-58頁)等認為蜀中土豪是重要組成部分,而佐竹靖彥等日本學者則並不認為蜀地土豪會支持純軍事色彩的王建集團(氏撰《王蜀政權小史》,《日本中青年學者論中國史》第三冊《宋元明清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6-11頁)。但作者在本書中似乎並未進一步深入論證,僅僅論述包括地方勢力在內的軍事力量如何為王建所駕馭的情況。 第二部分關於前蜀政權的外交與政治,包括第四章《戰爭和外交,903-918》、第五章《地域王朝的合法化,907-918》。這一部分是作者本書主旨所在,作者首先借用了Edmund Worthy在對吳越國外交進行研究時所使用的“a balance of power system”(權力平衡體系)來描述前蜀政權與後梁、秦岐、荊南等相鄰政權,以及與南詔之間的外交(p.100)。然後具體分析了:1,前蜀政權與後梁政權之間的戰爭和外交,特別是對兩國之間外交對等關係的揭示,和使者往來表的製作(p.120);2,前蜀政權與秦岐政權之間的和戰,以及前蜀政權利用秦岐政權來保護其北方邊疆,從而起到與後梁政權之間的緩衝作用;3,前蜀政權與荊州政權之間的和戰,以及出於節省兵力和不與表面上稱臣於後梁的荊南高氏發生衝突從而影響到與後梁政權之間關係的理由,從而與荊州政權之間最終維持了和平;4,為了節省兵力而與雲南地區的南詔政權及其繼任者保持相安的情況。另外,對於前蜀政權與其他非漢族部落和漢族政權如馬楚之間的些許聯繫,作者也略作介紹。 正是在這樣的一種以和平為主的態勢下,前蜀政權得以割據西南數十年,並能夠積極謀求政治上的合法化。第五章的內容正是作者想要就此論述的。在這章中,作者從四個方面進行了論述:啟用前朝文官,發展地方經濟,支持佛教、道教,各種文化象徵的宣示,比如郊祀、大赦改元、頒布曆法、宮殿升格等等。(p.149)特別是通過第一個方面的動作,王建得以接續唐王朝的合法性,雖然他自知並不能夠成為天下之主,但足以稱帝全蜀,與中原分庭抗禮。另外,作者也指出,王建的這種合法性訴求,導致了歷史記載方面的種種矛盾,(p.191)並對之進行了一些考辨。 第三部分關於前蜀政權的衰亡,即第五章《危機與崩潰,915-925》。對此,作者從王建時期的危機開始敘述,包括太子王元膺的死亡,新太子的選立,順帶整理了王建親生子嗣的名單(p.206)。此名單可以與王文才、王炎製作的王建親子封王表(《蜀檮杌校箋》,98頁)相對照。作者又花相當篇幅分析了前蜀官僚的奢靡,王衍一朝的權力結構,特別是文武朝臣之間關係的緊張,並探討了五代時期南方政權統治層第二代普遍的墮落與腐化現象。最後,作者論述了前蜀與後唐政權之間的關係,以及後唐滅前蜀的戰爭,並同樣製作了蜀唐使者往來表(p.237)。 在結論部分,作者主要總結了前蜀政權在國際關係方面所形成的平等原則,以及後蜀政權對前蜀政權外交政策的延續。作者把這個原則作為了唐宋變革的一部分,即唐宋變革在蜀地政治外交上所呈現的具象。因為即使在北宋統一全國後,還是先後遇到了來自遼、夏、金的威脅,並被迫接受着與她們之間對等的外交關係。也就是說,作者在結論部分,呼應了緒論中對於本書主題的揭示,即從五代初年前蜀政權的政治與外交來觀察整個時代的權力與政治的演進。 由上可知,此書的主旨在於通過前蜀政權這一個案來解讀十世紀中國的權力與政治。而在筆者看來,這只是地域政治史研究的一個視角。筆者曾在一篇書評中總結了地方性割據政權的四種研究範式:一,以單個的割據政權本身為研究主體,涉及該政權的方方面面;二,以地域集團為研究主體,揭示地域性社會集團對地域社會與政治的影響;三,結合數個相鄰地域進行整體研究,以揭示某種政治現象的特殊性與普遍性;四,從外交史角度入手,重點觀察各個割據政權之間的縱橫捭闔。(胡耀飛《地域政治史研究的新視野——讀王鳳翔〈晚唐五代秦岐政權研究〉》,成建正主編《陝西歷史博物館館刊》第18輯,三秦出版社,2011年12月,362-366頁)本書正是其中第一種和第四種範式的結合,當然,其第一種範式的典型性並不充分,因為沒有專章就前蜀政權的其他方面比如經濟、文化等予以論述;而其第四種範式的典型性也不完全,因為局限於前蜀政權,忽略了對後蜀政權的進一步探討。 事實上,第四種研究範式,在近幾年出版的五代史相關著述中,日漸流行。比如山崎覺士的《中國五代國家論》(思文閣,2010年)一書所收論文,即深受渡邊信一郎關於“天下”的討論的影響,對五代時期的“天下”進行了論述,其實質就是對當時國際關係的討論。筆者也曾從國際大、小環境等因素考察過南唐滅王閩政權後福建地區陷入分裂的原因。(胡耀飛《地理位置61政治勢力61國際環境:王閩政權滅亡後福建地區之分裂探因》,《中山大學研究生學刊》(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1期,10-18頁)在一些國別史的論著中,也會涉及到對該政權外交的關注。可以說,在地域集團研究這一風潮漸漸平息之後,地域性政權研究中的政權互動研究,將會更加盛行。無論是作者在本書中所提出的前蜀政權與中原政權的對等關係,還是山崎覺士所觀察的當時中原政權所竭力建構的“天下”觀念,抑或是從地緣政治角度對局部地區軍政史的研究,都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我們對分裂時期政治史的認識,且有助於從長時段來把握唐宋時期的宏觀歷史現象。但本書可能受到研究對象的限制,對前蜀政權本身的一般性描述過多,若能淡化相關介紹性文字,加入對後蜀政權政治史的觀察,應該會更精彩地呈現整個五代時期的蜀地政治史。 最後,幾處小錯誤雖無關大旨,也必須指出。這些錯誤包括三類:1,史實疏誤,如楊行密的生卒年是852-905年,而非842-905年(p.73);2,繁簡轉換失誤,如“大梁”而非“大樑”(p.117);3,中文史料的漢語拼音錯誤,如普康公主是“pukang”而非“putang”,消災是“xiaozai”而非“xiaozhai”(p.206)等等。其中後兩類疏誤分別是中、英文學界新興的失誤類型,值得在此提出,還望作者和讀者撰寫論著時隨時小心。 本文已刊《唐研究》第十八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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