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诗经中的赋比兴手法。

如题所述

赋、 比、兴是《诗经》的三种艺术表现手法,而且是《诗经》中独特的表现手法,对于后世的影响颇 大。最早提到“ 赋、比、 兴”的是《周礼·春官》:“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 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这里的“六诗”指的是以音律配合的六类乐歌。汉代 《毛诗序》将“六诗”改称“六义”。后人将“赋、比、兴”视为《诗经》的三种典型的表现方法 。一、赋赋的本义是贡赋,“赋为土地所生以供天子”①。诸侯向天子献上贡赋之时必须开具清单 ,面面俱到,清楚明了,以供天子接受时按清单点收。贡赋的物品都是祭祀所用,必须一一铺陈, 排列于神位之前。后来,这种物质的排列逐渐转化成语言文字的排列。从此,“赋”成为一种语言 文字的表达方式,以“直接铺陈”的方式把人和事、情志和外物完整地表述出来。郑玄注《周礼· 春官·大师》之“六诗”是将“赋”解释为“铺”,“直铺陈”。唐代学者孔颖达在疏解《毛诗》 大序时认为“赋则直陈其事”,“诗文直陈其事,不譬喻者,皆赋辞也”。一直到朱熹对“赋”进 行简单明了的解释才有了定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②。赋就是铺陈直叙。《诗经》中赋 的手法在雅、颂诗中出现较多,如《小雅·六月》叙述周宣王命大将尹吉甫北伐猃狁,中兴王室的 事件,诗中叙述了出师前部队的准备情况、出征的原因和时间、战士奔赴战场抵御外敌的战况、征 战完毕部队凯旋车马安然无恙的情况。运用赋的表现手法将整个事件叙述详尽。又如《周颂·良耜 》,是周王于秋收后祭祀祖先神灵的乐歌。全诗二十三句,首十二句描写农夫在田间耕种的情况; 次七句极力铺陈丰收的盛况;末四句描写祭祀报神,点明主题。通过详细的叙述,表现农民劳作的 辛苦和丰收的喜悦。在国风中赋的手法也有不少,例如《豳风·七月》和《卫风·氓》。《七月》 叙述了农民一年到头为了主人的“温”和“饱”而辛苦劳作的过程,描绘出了一幅完整而形象的农 业社会的典型画面,通过叙述描写,再现了农民们勤劳朴实的性格。《氓》叙述弃妇的恋爱、婚变 和决绝的过程,反映了上古时期女子的低下地位和不幸命运。朱熹对于“赋”的解释虽简单,但过 于平乏,缺少诗歌的意境美。宋人李仲蒙提出“序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也”③。“情尽物” ,是指诗人将情志寄寓在所描述的客观物象之中。这种解释就使“赋”不仅具有直陈其事的作用, 而且可以在平铺直叙之中包涵诗人的情感,使得诗歌充满意境美。如《小雅·出车》,作者就是通 过“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的景物描写,寄寓了战士凯旋时的欢乐心情。又 如《小雅·渐渐之石》通过出征将士对路途漫长艰险和征程中出生入死的描写,表现了将士对战争 的厌恶。尤其是末章描绘的反常自然现象衬托出将士行役在外,有家室而无暇顾及的痛苦心情。再 如《王风·君子于役》描述的是日落怀人的真情实境:日暮西山,余辉暗淡,思妇望着牛羊归圈、 鸡入于窝的自然景象不禁想起行役在外的丈夫,内心的忧伤更加浓郁。黄昏时人畜纷归之景与女主 人孤寂焦虑的痛苦心情构成了含意深邃的艺术境界。方玉润评曰:“傍晚怀人,真情实境,描写如 画。晋、唐人田家诸诗,恐无此真实自然。”④我们可以看出,赋中有情,赋中有景,构成了含蓄 深邃的美学境界。二、比朱熹《诗集传》中提到:“比者,以彼物比此物”,“比”就是譬喻。“ 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⑤不能把“比”仅仅看作是一种普通的表现手法, “比”将抽象事理形象化,将内在情感外化,赋予主观情感审美形态,创造出诗歌的意境美。《诗 经》中运用比的手法很多。如《卫风·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卫风 ·伯兮》用散乱的蓬草比喻女人的头发,表达思妇对征人的思念;《卫风·硕人》中形容大美人卫 侯夫人庄姜“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连用了四种生活中常见的事物来比喻 ,活化出一个美人的形象。以上几篇诗歌只有一句或者几句用比,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诗经》 中有的诗歌却是全篇用比,通篇“以彼物比此物”,如《周南·螽斯》全诗三章,以蝗虫的繁殖力 强和群聚不散的特点来比喻多子多孙,用以祝福子孙昌盛。《魏风·硕鼠》共三章,均采用比喻手 法,把统治者比作专门坑害人的大田鼠,揭露出他们贪婪、残忍的本质,字里行间充满了强烈的反 抗情绪和浓郁的浪漫色彩。又如《小雅·鹤鸣》,王夫之评此诗曰:“《小雅·鹤鸣》之诗全用比 体,不道破一句,三百篇中创调也。”⑥全诗两章,连用五组比喻,表现招贤纳士的政治主张。比 的类型也很多,现代修辞将比喻分成明喻、暗喻、借喻三种基本类型,在《诗经》中都有体现。明 喻,《诗经》中的明喻大都用“如”来作比喻词,“诸言,‘如’者皆比辞也。”⑦例如《大雅· 卷阿》:“卬卬,如圭如璋,令闻令望。”用白玉制成的纯洁高贵的玉器来比喻周王高尚纯洁的品 质。《卫风·伯兮》:“自伯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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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赋比兴”的观念在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不断积累,《周礼·春官·大师》总结:“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1]汉代《毛诗序》的作者,根据《周礼》的说法提出了“诗之六义”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2]很明显,风、雅、颂是属于《诗经》的文体分类,赋、比、兴是指什么,则没有说明。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意思是前者是诗的作法,后者是诗的体裁。一般说,赋、比,都比较清楚,兴就有疑问,后人的解释分歧很多。至今也没有定论。刘勰所谓“风通而赋同”,即风雅颂相通,赋则作为诗的一般表现手法,“通正变,兼美刺”,也是相同的,这些都比较好理解,惟独比和兴问题,历代解释很多。概括起来大体上有三种解释的方法,即政治的解说、语言的解说和文学的解说。 一、三种不同角度的解说 政治的解说。如汉代的“比刺兴美”说。这是汉儒的经学的解释。郑玄注《周礼》“六诗”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而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3]这种说法是以汉代的社会文化中的美刺论生硬地来解释比兴,与文学艺术离开得比较远,与文学创作没有多大关系。《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抒情的诗歌中,离开诗歌所表达的情感和所描绘的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就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牵强附会的理解,有着直接关系。唐代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 “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并非比一定与“刺”相连,兴一定与“美”相连。这种经学家的政治解释方法,在中国古代仍有不小影响。连刘勰也不能不受其影响,如“比兴”篇中说:“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贞一,故夫人象义。”意思是关雎雌雄有别,用以比喻后妃的美德,布谷鸟专一,所以诗人用来比喻夫人的专一用心。这种读诗的方法承继的是郑玄的政治解释方法。这种方法特点是用政治遮蔽艺术,用意识形态曲解诗义,离开了诗歌的常识,是不可取的。 语言的解说。朱熹的解说可作为代表。朱熹在《诗集传》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言之辞。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4]赞成此说的人最多。在朱熹的解说中,强调比兴是一种修辞手段,一种语言技巧。这种解说与郑玄的政治教化说大异其趣,无疑把解说推进了一步。从单纯的训诂的角度看,不能说没有道理。但作为一种语言解说,用之于非文学著作中是可以的,但用之于文学作品似乎就还隔着一层。因为诗歌的语言是情感的语言,离开情感,单纯从文字训诂的角度,很难把属于情感世界的诗歌解说清楚。实际上,对于这种解说,连朱熹本人有时也是怀疑的。(详下) 文学的解说。最值得重视的解说。具体代表性的有四人,即刘勰的“比显兴隐”说,钟嵘的“文已尽意有余”说,宋人李仲蒙的“叙物索物触物”说。近人徐复观的现代解说。这里先简单介绍钟嵘、李仲蒙的说法,然后再回过来重点阐述刘勰的说法以及徐复观的观点。 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故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有尽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在钟嵘看来,三者都是文学的方法。因为运用赋比兴都要“干之以风力,润之者丹采”,最终目的都是要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其中,对兴的又以“文有尽意有余”来解说,这就把“兴”的含蓄蕴藉的文学功能说得比较清楚。这种看似“与训诂乖殊”(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解说,“说得不明不白”(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的解说。恰恰揭示了“兴”的文学功能,是十分有意义的。钟嵘对“兴” 的这种解说影响很大,唐代以来的诗学实际上是沿着“文有尽而意有余”的旨意往前推进。 宋人李仲蒙的解说也很有意义,他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5]李仲蒙分别从“叙物”、“索物”、“触物”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在他看来,作为赋的“叙物”不仅仅是 “铺陈其事”,还必须与“言情”相结合,就是说作者要把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又要把客观的物象描写得真切生动。这就比传统的解释进了一大步,更加符合创作中对于“赋”的要求。唐代许多诗人用“赋”,的确都表现了这样的特点,如杜甫的《北征》、《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三吏三别”,白居易的《长恨歌》与《琵琶行》,主要是用“赋”,却也十分尽情。作为“比”的“索物”,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完全是一个运用比喻手法问题,作者还必须在比喻中表达作者真挚的感情。唐代许多诗歌中的比喻,如李白《春思》:“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这里用“比”,却以情附物,而不象某些汉赋那样把各种比喻变成单纯词藻的堆砌。作为“兴”的“触物”,由外物的激发以兴情,反过来又把情感浸透于所描写的物象中。显然,李仲蒙对“赋、比、兴”的解说,最后都归结到一个“情”字上面,这就更符合文学的审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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