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收入如何分配问题~

如题所述

我对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的一点看法(练手)我国目前存在较大收入差距,这已经是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而且,每天的生活遭遇也在不断的强化着人们的这一意识。豪华私车扬起的灰尘里是人力三轮车夫沧桑的脸庞和迷茫的眼神;高层公寓的曼妙身影尽情舒展在阳光里,将背影留给平房里暗无天日的人们。几乎所有人的心里,都已经有意无意的接受了贫富分化这一事实,而且,谁也幼稚的不会期待,明天的明天,大家就能生活得同样的美好。的确,从我国目前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趋势来看,个人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必然的,不仅如此,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也是必然的趋势。从矛盾分析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对于收入差距,同样不能"一言以蔽之"。既然是必然存在的东西,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它,但接受的同时,必须认清其面目,才不至于被动地落入陷阱。对造成收入差距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试图找出应该加以注意的控制点,是本文的写作目的。根据实际观察和相关的文献资料,可以粗略的将形成我国目前收入差距的成因归纳为以下几点:一、劳动本身的原因。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这里的"劳",只能理解为劳动成果而非劳动时间或劳动带来的痛苦程度等其他指标。人和人生来是不同,有体力和智力上的差别,导致付出相同的代价,得到的结果却不一样。这种原因造成的差别,是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制度承认的差别,也是对经济发展有利的差别。劳动付出本身是一个难以衡量的指标,只有以成果作为衡量指标,才能充分调动人们的劳动(包括体力和智力上的)积极性。事实上,这种差别与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是完全不成比例的,造成的影响很小。也就是说,如果仅有这一个因素对收入差距起作用的话,那么要解决我国的公平问题,只需从GNP中拿出一个很小的比例,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帮助劳动能力低下的人,使他们能够生活在维护个人尊严的水平之上,社会就会一片太平,免除了由于贫富不均而影响稳定的后顾之忧。但这只是一个理想的假设,收入的差距主要还是来自以下各个方面的原因。二、强调效率造成的原因。效率第一,是市场经济的规律。所谓效率,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来说,是指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即人们利用的现有生产资源与其所提供的人类满足(效用)之间的对比关系。这里"人类满足"的多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通过市场价格来体现的,进而反映为生产者的收入和利润。也就是说,由于强调效率,造成收入分配的依据不是劳动成果本身,而是异化为劳动成果的市场认知价值。劳动成果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来体现和实现自己的价值,必然意味着其报酬不一,而且由于市场眼光和接受风险的意愿不同,导致报酬存在极大的差异。我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市场经济体制,其目的都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通过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供给,使人们获得身心方面的各种满足感。因此,撇开一小撮不健康需要和不正常心态,用消费者的满足感及他们手中的货币选票去衡量商品的价值是必然而且合理的选择,是一个社会正常发展的表现。基于这个分析,由于强调效率造成的收入差距无可厚非,应该属于合理收入。强调效率的另一个方面,是允许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对劳动成果的分配。市场经济是以所有者多元化为前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然如此。就资本而言,资本的取得具有传承性,归根结底是个人收入的积累,从民主和人权的角度应加以保护(尽管其中一部分是"原罪"的结果,但在无法识别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默认之为合理收入的积累),我国也将保护私有财产写进法律。因此,为了取得私有财产的使用权或占有权以获得资本使用的规模效应,必须给财产主体以一定的利益(分红、利息等)作为补偿。而这种利益补偿往往不是小数目,正是这种作用,使得收入分配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强者的资本积累不断扩大,弱者的资本规模不断缩小。随着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化,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的发展,对国民收入分配水平的提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曾有一段"脑体倒挂"的不合理分配时期,但现在这种错误已基本扭转,知识分子尤其是科技人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充分肯定,相应的,收入(包括工资、奖励和兼职收入)也有了大幅提高,终于与普通劳动者拉开了距离。资本和技术在生产过程发挥着重要甚至决定性的作用,获得市场愿意支付的收入,尽管数目可能较大,但从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力的角度考虑,当然也是应该鼓励的。从理论上说,强调效率带来的收入分配差距都是合法的,是需要加以保护的。但这种差距往往又是很大的,大到足以伤害人们的社会公平感,必须要通过国家的再分配制度加以调节:一方面,实行累进税率制度,调节过高收入,用于维护社会稳定。这部分调节,我认为可以理解为高收入者维护其高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代价,是他们给予这个为其提供高收入的良好环境的回报。另一方面,要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维持其基本的生存尊严,并力争达到更高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其对贫富差距的承受能力,保持社会在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三、政策和制度原因造成的差距。之所以把这两个方面的原因作为一点,是因为他们来源于同一主体——政府。政府决策造成的差距是广泛的,分析起来,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考察:一是对某些地区和某些行业的优惠性政策倾斜;二是制度建设与经济发展步调不一致造成的管理缺失。国家的地区优惠性倾斜主要表现在近几年加强对东部沿海地区的投资,造成东西部地区收入差距明显。在优先利用东部的天然优势使我国的国力总体上上了一个台阶后,政府显然已经注意到由此带来的贫富差距的可能恶果。于是,"西部大开发"作为一项平衡性政策如期启动,如果这项政策确实能达到既定目的的话,说明这种差距是不足为惧的,它作为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阵痛是可以治疗的。国家对行业的政策倾斜主要表现在对铁路、烟草、邮政、电力、电信等行业的保护。尽管这些行业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或多或少都具有一些自然垄断的属性,但更多的是因为在政府的保护,他们才获得现在高额利润,职工收入高、福利好,比其他竞争性行业的分配水平高出很多。政府对这些行业的政策,目的不应是使他们免于竞争,而是应该向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方向去调整,即力图找到理想中使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最大化的均衡点。退一步来考虑,这些行业边际成本极小,但又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将其中大部分办为社会福利性质,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的。由于制度缺失造成的收入差距危害最大。这里的制度缺失,既有经济方面的,也有政治方面的。税收制度不完善造成偷税漏税尤其是高收入人群纳税不足,有资料显示,全国每年税收泄露以百亿计,而其中绝大部分流入个人钱包。以权经商、以权谋私的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制度的缺失还表现为欺行霸市、化公为私、公款消费等丑恶现象,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由于制度缺失造成的差距是破坏社会公正的根源,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是国家应加以控制的重点。基于以上对收入分配差距原因的浅近分析,可以粗略得出结论:收入分配差距本身并不可怕,它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合理的收入差距,既是效率的体现,也不违背社会公正的原则,总体上是能为公众所接受的。需要加以控制的是差距的幅度和差距的来源,而对这两者的控制,要求政府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包括从道义的角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并着力监管其执行情况;广开言论,以认清经济和政治体制上存在的漏洞,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加大执行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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