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大学毕业生,我申请的助学贷款是去年到期,因为我们学校每年银行都会和到期学生确认还款方式,加上我误以为到期后一年不用利息,银行最终也没联系我,我就默认这段时间不用还,就想着毕业前还,结果要毕业了,学校答复没有我这个贷款,后来自己一再坚持有贷款,学校联系银行,给我的答复是把我落了,结果我现在要多付一年利息,要是银行像以往一样和到期学生确认,那我去年即使借钱也会还我借的,导致现在这个结果,银行该负相关责任吗?
想想也是自己去年应该就贷款事宜追究到底,可是我觉得银行也有相关责任啊,对于我多付的钱真的不甘心啊,既然申请贷款那家境肯定不宽裕啊,未避免产生更多利息,我先付完了,但周遭同学都觉得我不应该付,认为这是银行的错误,真的想想泪流不止啊,这些钱我得省着攒多久啊,现在已反应学校和银行,只待能给我答复
追答应该说银行做的是有所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