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定点医院更改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及变动情形有关资料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改选其他医院的参保人需满足一定的变更条件方可办理,具体包括:
1、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
2、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
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任一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对于在上一个年度已经选点、在新年度想变更选点的参保人,可自新年度开始时,带上医保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选点医院办理重新选点手续。
扩展资料
2018年起,居民更改定点医疗机构可全程网上自助办理。在每月5日至月底,每天6时至22时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据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手机号登录,自助更改自己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当日修改,次日生效。
城乡居民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疗机构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北京中医医院等120余家定点中医医疗机构,140余家定点专科医疗机构以及协和医院等19家定点A类医疗机构为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不需要自己选择。
国家已经取消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两定”资格审查,改为协议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长期协议与短期(如年度)协议相结合的办法探索动态协议管理。
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双方的基本权益和义务,购买的医疗、药品服务范围等可在长期协议中约定;医药机构一段时期(如年、季度、月)提供的服务量、付费方式、付费办法和标准、考核指标以及其他管理要求等可在短期协议中明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州医保定点明起可以重新选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更改网上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