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施工扰民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报警请求警方介入处理。

1. 根据《噪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2.《噪声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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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2

首先和工地负责人商量协调,未果,就可以进行报警处理,也可向当地环保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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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08
  夜间施工应当提前报批,并公告附近居民,未经报批的,不得夜间施工。
  对违法夜间施工的行为,居民可以向报警求助,也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管理机关投诉、举报。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4-04-04
您好,这应该向环保部门投诉

环保部门每年要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噪声污染投诉近6000宗,处理率97%以上,通过环保部门的投诉电话、邮件、信访等渠道的噪声扰民投诉每天都在几十宗以上。

多组织点人打电话 一打一个准 还可以打质监站的电话 直管施工的政府部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4-21
只要有国家规定,但施工单位未履行。经协商、投诉未果。可以进行报警处理。也可向当地环保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