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小说《邪气凛然》?

如题所述

来自知乎的评价:
1.
小说作者本人的评价:
作者:跳舞
链接:http://www.zhihu.com/question/35734847/answer/94839882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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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原本可以写得更好一些。可惜当时拼月票拼更新速度,很多细节没写好。
比如非洲的那个坑,比如李文景,比如乔乔的往事,还有一些地方写得过于想当然了,比如在美国的那一段故事,因为写得太急,很多资料没有查全,也留下了很多BUG和违背常识的地方。

此外,这本书透支了我自己很多的激情。
写方胖子死的时候,我自己真的一夜没睡着。

太赶了,真的太赶了。很多地方其实没写好。
那个时候年轻气盛,一心想证明自己的江湖地位,所以一门心思想去拼月票总冠军。
那一年写邪气的时候。
上半年和番茄拼,好容易把番茄拼走了,年中的时候和正在写无限恐怖的Z拼,把他拼垮了之后,月关赶上来了,这种拼法,最后我终于支撑不住,年底的时候以微弱的差距输给了月关。

然后就是不服气,真的很不服气。(因为暴露了这个ID,最近很多邀请都是要我评价自己的作品,这里顺便把恶魔的事情也说说吧。)
写完邪气之后我开始写恶魔。
因为之前一年的总冠军失败,写恶魔的时候我继续透支自己,而且写得比邪气的时候更快!爆发的更猛烈……
我的老读者可以回去翻翻恶魔在起点的更新记录。
我在08年结婚的时候,结婚当天,上午带车队去迎新娘之前,都更新了一章,我认为这样的程度已经太过分了。
有哪个作者结婚当天,迎新娘之前还在码字的?!

这他妈已经不是什么职业素养了,我自己现在觉得这就是变态(不是自夸,而是骂自己)!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那个时候大概耗费掉了我几乎所有的事业野心吧。

拿到年度冠军之后,我就开始明白了:这样的生活,不叫生活。

每天醒来就是开电脑,坐在电脑前构思,码字,一日三餐都是在电脑桌上吃,除了上厕所,其他时间都在书房的电脑桌前坐着。
这不叫生活,这也不叫职业素养,这叫自虐!

我写书,为了爱好,也为了赚钱,但是无论如何,绝对不是为了让自己永远过这样的生活。

感谢很多喜欢这本书的读者,感谢大家把邪气这本书捧得那么高。
但其实在我自己看来,这并不是我最好的都市作品,我最好的都市类作品应该是《嬉皮笑脸》,或者《南京奇葩系列》。

来自其他读者的:
2.作者:玩家
链接:http://www.zhihu.com/question/35734847/answer/9499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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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跳舞本人就在这里我还是硬着头皮说句心里话,我看过,真的觉得一般。
实际上跳舞大部分作品我都看过(毕竟看了十几年网文了只要有点名气的作者的作品多少都看过一点),冒着被粉丝骂的风险说句心里话,看完后给我感觉都是……文笔极其流畅,可见是个好写手,但是每个故事都让人感觉可看可不看,没什么亮点和惊艳之处……没有任何能让人看着看着突然眼前一亮的创意或脑洞,也没有什么写着写着突然峰回路转给人一种“卧槽万万没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神展开”的情节。看了这类作品只能过眼没法过心,因为我总觉得作者本人就没走心,完全是在按着某些事先定好了的模式生产流水线加工品,就好像富士康组装手机似的……给人以一种流水线工业化产品的感觉……又好像方便面,肚子饿又没食吃可以泡一碗充饥,但是多吃几次就觉得全是一个味儿,吃多了腻得慌……
邪气凛然,其实已经很不错了,实际上我觉得比恶魔法则还好,恶魔名义上是西幻但除了名字西方我看的时候就没觉得还有哪一点像西方,感觉哪怕全部人名地名换成中国风一样能看丝毫不影响阅读。
但……所谓其实已经很不错了也就这样吧……实际上看到其中的黑道场景总让我不断出戏……特别是叶欢带主角第一次去赌场那一幕让我不忍直视……这描述,说是澳门或拉斯维加斯或许毫无违和,你说是我们大陆的赌场……我们大陆赌场哪会是这样的……太不真实太不贴近生活了……分分钟出戏啊……
怕被舞大的粉丝骂,不开评论了
3.
作者:白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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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惊为天人的存在,甚至一直觉得这作者恐怕在道上混过.....
那些情节,特别是主角跑路,偷渡,越南,加拿大一路上惊心动魄的这些情节,没有丰富的生活阅历,真的写不出来
一直到现在,这种近乎真实事件又不乏艺术夸张的情节,我再也没在流行的都市小说里看到了。

近些年火的这些都市小说,兵王、保镖流,尽管有一些看起来节奏感确实很爽,但爽过之后却再也留不下什么东西,而且这些小说太多生活常识错误,往往要忍受这些毒点才能读下去,有一句话形容得好,看这类书不能带脑子;再加上这类小说像流水线创造出来的,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重复感。
怀念当年都市小说百花齐放的时期,哪像现在全是套路文,实在乏味得很。

这贴里似乎出现了跳舞本尊? @跳舞
顺带说一句,最近再重温恶魔法则,看到含月的死,有些不淡定,在网上查了相关评论,似乎这个情节当年争吵得很凶,跳舞在书里借杜维和猴赛因的对话也有相关解释,初看还是很有道理的,
不过我总觉得违和感爆棚,想了许久,终于明白,其实读者并不反对主角牺牲美女去完成任务,读者反对的是主角牺牲一个爱他的女人。
杜维原话是他利用了含月对他的忠诚,不牺牲含月要牺牲另外忠于他的下属,
可在我看来,杜维利用的不是含月对他的忠诚,而是含月对他的爱情。

从艺术创作上来说,这个情节让含月这个酱油立马活了,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成功了,
可读者对杜维的好感,很容易瞬间归零,因为你一直塑造的杜维某种程度上都算一个“好人”
如果杜维像《亵渎》里罗格那样,一开始性格就卑鄙无耻,发生含月这个情节,没人会觉得突兀,
但杜维不是罗格,发生这个情节自然会引起很多读者强烈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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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08
故事开始讲述了一名普通的夜总会主管的的生活,故事很平淡,却很真实,我甚至以为跳舞真的经历过这样的生活。很多人觉得这本书的开始很无趣,其实,正是这本书的开始让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作者用自己优秀的文笔将文章慢慢的推向了高潮,让读者完全陷入到了剧中,似乎作者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情节的安排都是那么的必要,那么的恰到好处。

剧情就不点评了,大家都知道,我只想说,其实我最喜欢看的是小五在国内的那段时光,那个平凡简单的小五(除了拥有一个戒指外,事实上,我觉得这个戒指仅仅一个引子,吸引那些喜欢看YY小说的书虫们,其实对剧情的发展并没有多大作用,完全可以用更合理的事物替代)。不得不说,跳舞对于情感的描写,对于女人的描写非常的独到,在他笔下的每个女人各有不同,但个个都让读者心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