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开发票缴的个人所得税怎么退

本人给一家公司开发网站,以个人名义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现在合同终止项目取消了。
代开发票的时候缴了各项税费,还有个人所得税,现在发票已经退税了,已经拿到代开销项负数发票,退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出现问题了,说合同不合规,要证明这钱我没拿到!
税务局的这种要求合理吗?现在我已跟合同公司拿到了终止合同协议书,我这边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退回个人所得税

开票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将劳务提供者视为个人,故除了代征流转税之外,还同时代征了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规定,凡是申请代开劳务发票的,无论申请代开票的是单位还是个人,一律按比例代征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实质是假定申请代开票的都是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和收取发票工本费……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企业申请代开发票,应该只代征流转税,对申请人是个人的才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可能对单位申请代开发票的,同时预征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可以按完税凭证注明的代征所得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企业所得税”。但完税凭证上注明所代征的是个人所得税的,是否可以同样处理,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沟通确定。开票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将劳务提供者视为个人,故除了代征流转税之外,还同时代征了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规定,凡是申请代开劳务发票的,无论申请代开票的是单位还是个人,一律按比例代征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实质是假定申请代开票的都是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和收取发票工本费……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企业申请代开发票,应该只代征流转税,对申请人是个人的才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可能对单位申请代开发票的,同时预征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可以按完税凭证注明的代征所得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企业所得税”。但完税凭证上注明所代征的是个人所得税的,是否可以同样处理,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沟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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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3
唐老师:所说开票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将劳务提供者视为个人,故除了代征流转税之外,还同时代征了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规定,凡是申请代开劳务发票的,无论申请代开票的是单位还是个人,一律按比例代征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实质是假定申请代开票的都是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和收取发票工本费……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企业申请代开发票,应该只代征流转税,对申请人是个人的才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可能对单位申请代开发票的,同时预征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可以按完税凭证注明的代征所得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企业所得税”。但完税凭证上注明所代征的是个人所得税的,是否可以同样处理,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沟通确定。
第2个回答  2019-03-13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附加扣除。
对于2019年发放的年终奖,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因此,《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扣缴单位应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也就是说,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3-19
唐老师:所说开票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在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将劳务提供者视为个人,故除了代征流转税之外,还同时代征了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规定,凡是申请代开劳务发票的,无论申请代开票的是单位还是个人,一律按比例代征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实质是假定申请代开票的都是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和收取发票工本费……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企业申请代开发票,应该只代征流转税,对申请人是个人的才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有些地方可能对单位申请代开发票的,同时预征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可以按完税凭证注明的代征所得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企业所得税”。但完税凭证上注明所代征的是个人所得税的,是否可以同样处理,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沟通确定。
第4个回答  2019-03-20
和对方公司沟通一下,取得合同终止并且未取得该项目的任何款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此项目的合同没有履行已经终止,此项目未收取与该合同相关的款项,如果这一事项是真实发生的,并且相关资料齐全了,再去申请。追问

合同上的收款账号银行流水可以证明吗? 因为跟这个公司已经闹掰了,再跟他们要开个证明可能不给开。

追答

没有收到合同款银行流水自然是没有的,还是沟通一下,让对方看看你的税票,确实是交了税,所以请他们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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