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工作算不算加班?公司要不要给加班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1

义务工作不算加班,公司可能不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从劳动法的立法本意来看,劳动法的设立是为了限制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动法的规定势必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权利,保护员工的休息权。但是,员工自愿加班是自愿放弃休息权,而不是剥夺休息权。

所以员工不愿意付加班费。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单位安排的加班应当支付报酬。义务工作不属于加班。如果工作不是公司要求或决定的,也没有公司认可的加班记录,而是员工自愿加班,则不属于“加班事实”,不需要加班费。有证据证明加班是单位安排的,可以确认为“事实加班”。变相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就是加班。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是因为单位安排的任务太多。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的标准认定为加班。如果是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等。)平时不会被认定为加班。如果企业没有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以“工资中未支付加班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作为员工,还是要了解加班制度。如果你需要加班,你必须申请。如果得到公司批准,就加班。否则你的加班很可能就白费了。可惜你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非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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