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龙港镇杀人案

如题所述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第一幼儿园副园长陈林娟因遭同事嫉妒,在8月11号晚上被人合伙谋杀,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陈林娟出生在龙港镇白岭村,初中没毕业准备外出打工,结果被以前的小学老师张某介绍到茶寮小学幼儿园上班,经过家长的同意,在那一年不到,由于工作认真,态度优秀被龙港镇第一幼儿园发现,经过园长的亲自上门,最后经过双方达成协议,因此,陈林娟正式成为龙港镇第一幼儿园教师. 龙港镇第一幼儿园有三个股东,肖唐仁是其中最大的股东,肖月蛾,罗美蛾也是其中之一.与其说肖唐仁是最大的股东,还不如就说这幼儿园就是他家开的. 肖唐仁有五个孩子,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把小女儿[刘芬]一出生便送给刘家刘应习抚养,直到刘芬长大成人,便来到生父[肖唐仁]开设的幼儿园上班,一直也是园长助理.最后由于陈林娟的到来,事情也就变得不再向以前那么理想. 陈林娟初到幼儿园时,由于自身的性格和同事的关系可谓非常好,其中也包括刘芬. 刘芬其生父肖唐仁由于看中陈林娟为人老实,对事认真.心中早已有把她与自己小儿子肖群丰撮合,到幼儿园不到一年时间,便让她去考取武汉园长证.但他们事前并未向陈林娟透漏是说考园长证,而是说她经验不够丰富,叫她去武汉学习,起初陈林娟怕自己学历低到那被人笑话就没有同意.最后由于园长[肖月蛾]亲自上门给其奶奶做思想工作,后劝服陈林娟,和肖唐仁的女而刘芬去了武汉实习. 由于态度的认真,陈林娟成功考取了园长证,而刘芬却没能考到.至此以后,刘芬便一直嫉妒着陈林娟,从武汉回来以后,就开始挑拨其与学校其他老师的关系.威逼,利诱,种种办法用尽,最后陈林娟和同事的关系也就开始恶化.但这仅仅是个开头. 由于肖唐仁的小儿子肖群丰和陈林娟年纪相当,再加上他本人对陈林娟的喜爱,最后就让自己的儿子去幼儿园当了一段时间的司机,中途发现他们俩人也蛮合得来,又由于肖唐仁的对双方的吹嘘.最后俩人便开始了正式交往,并已经对了象[本地习俗],并决定在2010年10月1号正式订婚,年底结婚.这件事被其姐刘芬知道后.她整个人便更加仇恨陈林娟.所以经常用陌生号码骂陈林娟,甚至给他弟弟说陈林娟有男朋友之类的信息,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方设法破坏他们双方的关系.生怕将来他的父亲把所有股份全部转给陈林娟. 由于时间的长久,刘芬对陈林娟的仇恨那可谓是恨之入骨,从这时起,她便有了铲除陈林娟的念头. 2010年7月11号.陈林娟得到学校领导批准,请了半个月的假,送她的表弟去她姨妈家.肖唐仁在其走前叫她去广州[他儿子便是在广东打工.],由于陈林娟在学校处处受刘芬和同事的排挤,意思是叫他去广州和他儿子一起玩下,并培养下双方的感情.结果陈林娟便去了广州.在那玩了半个月之后,她便准时回到学校上班.这时的刘芬由于有了陈林娟的接班,便称外出旅游,去了外地. 2010年8月11号早上9点多钟刘芬从外地回到龙港,外出蓄谋已久的刘芬此时已经对陈林娟起了杀心,当天下午在陈林娟还在送孩子回家的车上时,便发信息给她,约她去看望一个刚生完小孩的同事,陈林娟答应其后,便在龙港菜市场下了车,最后刘芬发信息叫她去了她家.去了她家以后,她先在饭菜里放了药,等药发挥作用后,她和合谋的其他俩个同事用木棍重击其脸部和头部,最后用手活活掐死受害人.当天晚上把尸体运到临镇[星潭镇]的兴潭桥下,并对尸体作出种种假象,转移所有人的视线.目的就是不让别人怀疑到自己的头上.用准备好的黑包把尸体装进去,把尸体扔到二十里以外的富水大坝,让水把尸体冲走.由于当时天色较暗和当时心理的恐慌,没太注意太多,结果没能把尸体扔入大水中.自己也就匆匆回到家中,装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2010年8月12号下午三点当地的村民便发现了尸体,便及时向当地的派出所报了案,受害人的父亲在家中找女儿已经多天,最后没办法,只好找肖唐仁商量是不是应该报警,但肖唐仁不知由于什么原因一直不让陈林娟的父亲陈绪木报警.最后实在想不到办法后,找女儿已久的陈绪木再也压抑不住不住自己的情感,在8月14号上午9点多向龙港镇派出所报了案.可当地派出所却敷衍陈绪木说:不要急的,肯定是和朋友出去玩去了,过俩天应该就会回来.就这样,他们就这样爱理不理的样子.根本没一点要帮忙找人的意思.可当天下午,派出所上门找陈绪木并拿来了当天在临镇现场发现的女尸照片,可此时照片里的女孩脸部早已血肉模糊,变形得已经无法辨认,最后只好抽血做DNA检验,结果出来以后,在外地打工的亲人纷纷从外地赶回.经过全家人的不懈努力,最后得知陈林娟在遇难前曾给前同事刘芳发过信息,说她和刘芬看完同事后会去其家睡觉,如果时间一久,便嘱咐其要时间一久,便叫她打电话催她.可当她过了一段时间给陈林娟打电话时,此时的手机已经关了机.经过这条线索,陈林娟的家人干脆别过早已被人收买的龙港警察,直接告上县里.最后由于死者家中的态度强烈,没办法,县里只好派人来龙港调查.最后由于家人提供的线索和刘芳的全力配合,最后终于找出了猪狗不如,心比蛇蝎还毒的刘芬和其中的一个合谋者,而另外一个由于心虚,在案发当天便跑回了老家成都.可凶手是抓到了,但帮凶呢?谁也想得到几个女的根本就没这么大的胆子,其中肯定还是合谋的男的[帮忙开车运尸体].可就在确认其女刘芬以后,肖唐仁带着全家老小便来到了受害人家.其中目的很明显,无非是想用钱买断,想和受害人的家人私了.但他去后看到受害人家中的态度后,他是彻底失望了.没一会就匆匆离开了.但事情已经很明显,他就是想花钱保住自己女儿的性命,可人家陈林娟呢,也可以说是他儿媳妇,难道他这样做自己就真的忍心让受害人死不瞑目吗?人家也是人,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现在可以说是正值青春,你就这样对人家公平吗?你可曾知道突然失去亲人的那种痛苦,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我相信这个社会还是有光明的,这个社会觉对不是有钱人,和警察局就可以一手遮天的。难道有钱人就可以改变法律吗?有同情的网友,希望帮传一下,如果有高手可以帮忙传到腾讯网,不要让这个贴沉下去,我只是公平公正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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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2
看了楼上那些无知的人发的帖子,我只是觉得可笑,可悲,可叹!!
那些自以为是,懂得很多的人,请你们去好好学习一下法律知识,再来叫。
中国的诉讼制度中刑事案件的办理的程序是什么,是怎么样的,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的职责是什么,你搞清楚了再来叫嚣。
一件刑事案件发生后,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清事实后,再移交给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判决。
刑事拘留的期限先是三日,由于案情重大,可延长至三十日,认为有逮捕必要的,有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与否。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总的侦查羁押期限:(从被逮捕之日起到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四类案件:(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上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上述案件,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就是说这个案子办下来至少要半年,因为犯罪嫌疑人杀人的手法比较恶劣,存在密谋和抛尸的情节,公安机关必须缜密调查,办成铁案。不可能把凶手一抓到就枪毙吧??!!
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十多位民警在龙港几天几夜没合眼,13号群众发现尸体后报案,15号认定尸源,16号认定并抓住主要凶手,同时专班民警马不停蹄的赶赴四川成都,于18日将另一凶手抓获,并于23日押解会阳新。
阳新公安民警为了保一方平安,如此呕心沥血,还在21日那天抽出警力去说服龙港那些非法上访闹事的群众,当天在现场,上访群众来了2中巴车人,又是横幅又是拦截106国道,导致很多过往车辆停滞不前,阳新县公安局民警见处理不好,才带走几个挑头闹事的年轻人。
没想到网上这些不明事理的人居然如此诽谤阳新公安,不知道那些呕心沥血为破案几日几夜没合眼的专案民警看到了心里是哦什么滋味??!!
阳新公安是一只有着严明纪律作风的纪律部队,近几年阳新公安局通过招警考试考入了很多高校大学生,阳新公安的素质整体提高了一大步,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希望那些不明事理的人不要在随意诽谤这一只为了一方平安而兢兢业业的队伍!!
网络虽然是一个比较散漫自由的虚拟世界,相信我们大家都是有素质的遵纪守法的公民,为自己的言论能够负责!!
第2个回答  2010-08-28
杀人凶手刘芬生父----肖某其人:(刘芬是其生父的第四个孩子,当时为了逃避计生部门的处罚,刘芬一出生就遭其生父的遗弃。)此人一辈子善于心机,爱才俞命,曾因贪污罪被牢改两年,出狱后返卖假烟赚了第一桶金。公职开除后,依靠其姨夫--当时县财政局局长的关系搞到财政编制在龙港文化馆工作,期间又因贪污被双规过。此君生性多疑,报复心强,一辈子算计别人可已说从未失手,没想到的事,这一次却被自己的亲生女儿给算计了!!!
第3个回答  2010-08-23
这是事实 而且案中人我都认识 也可以说熟悉
真的让人无法去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我们身边
只希望案情早日待破 给我们一个清白的事实
不然要警察干嘛
刘芬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最清楚 哎~~不好说~毕竟我也不清楚事情的真相~
以我对她的了解就是 很会装撒娇那种人 平时说话时 感觉她说话小声小气的 很会做人又很乖一样~ 但是一发神经来 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嫉妒心很强 见不得别人比她出色~这就是我对她的了解
我说的是实话,只能说心态不正常吧
第4个回答  2010-08-30
我是湖北浠水的一位过路人,听说龙港出了这样的事,作为一位外乡者,
我深感悲痛 愤怒 打开电脑 看完事情的前后因果 我不禁潸然泪下 如此黑
暗的社会 如此狠毒的女孩 唉! 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对于死去的人 我们
只能说声:“一路走好,相信法律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欠债还钱, 杀人偿命,这是众所皆知的!希望法律能还死者一个公道,让死者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