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题所述

福建省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共4类:
1、月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21元/小时。适用范围为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2、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20.5元/小时。适用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新罗区;
3、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19元/小时。适用范围为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区、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区、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仙游县、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4、月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17.5元/小时。适用范围为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
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综上所述,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位,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最低工资是多少,看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怎么样,其实通过他们的平均工资或者最低的发放工资标准就可以直接看出了。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最低工资标准应根据当地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本地区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应及时提供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统计数据。
第七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按月确定,也可按周、日、时确定。各种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互相换算。
第八条
根据全省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异,可以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市)一般只执行一个最低工资标准,个别区域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市)平均生活水平且差距较大的,可以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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