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政协在基层民主监督中的

如题所述

加大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宣传力度。在基层部门单位中,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认识不清的问题:认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只是一种政治监督,拥有一定的“话语权”,真正工作的落实还是要靠党委、政府的推动,因而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重视不够;也有部分基层单位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错误的认识,认为政协民主监督是找部门工作的茬子,因而不真心情愿接受民主监督。而在少数基层政协,由于民主监督效果不佳、怕招麻烦等原因,对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因此,进一步加大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非常必要。利用培训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宣传,提高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认识,从而自觉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纳入整体工作统一布署,纳入整个监督体系同等对待。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效。不管开展调研、视察,还是进行大会发言等民主监督活动,都要注意内容的针对性,做到三个结合: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选题,把握宏观性;结合百姓关注的难点、热点选题,把握民生;结合部门单位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选题,把握时效性。注重跟踪反馈建议的落实情况,落实得好的,要及时跟进宣传;落实不到的,注意分析原因,实行分类指导,直至建议落实为止。改变以往零散的、效果不佳的“被动监督”为政协统一安排、统一考核的“主动监督”,把政协民主监督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使民主监督有法可依,持久有序和理性地进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队伍的“选、学、用”这几个环节。“选”就是要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委员选拔到民主监督工作队伍当中来,“学”就是要加强民主监督队伍人员的学习,“用”就是在开展民主监督活动时,根据不同的专题,注意发挥不同人员的特点和优势。创新新形势下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积极摸索将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社会监督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立体监督体系。例如昆明市政协每年出台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由市委对计划进行审议,安排对政府部门的民主监督项目,同时由市委转发由市政协制定的《关于加强市政协对市政府部门实行民主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及《关于建立督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民主监督的意见》两个文件,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得到党委的高度重视并与党委、人大、政府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与纪委反腐倡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如以廉政建设监督为切入点,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监察员,直接参与到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和检查等。积极探索将政协民主监督与网络媒体监督结合起来,注重发挥群众的力量,收集民主监督内容。借助网络媒体的广泛性、及时性等特点,收集民主监督信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较大的典型事例开展“个事监督”,对重点、难点问题可开展“重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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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5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监督的认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内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政协进行的有组织的监督,基本方式是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从根本上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虽然这是一种非权力对权力的监督,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并不意味政协的民主监督没有任何抑制作用。相反,政协的民主监督还具有很多优势,如不受部门和地区利益的局限,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它又具有智力优势和人才集中的优势,政协委员中有专家、学者、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他们视野开阔,看问题有见解,社会影响力大等。这些优势都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具有相对的公正性、广泛代表性和较强科学性。

二、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经验总结,除了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外,各级政协组织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逐步积累和创造了一些好的形式和途径,包括例会、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参与行风评议等。对这些形式和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将民主监督的职能尽可能地体现在政协的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中。当前尤其要重视提案、建议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使之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发挥好各类监督员的作用,变个人监督行为为政协组织的监督行为。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有效地把监督人和监督事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听政议政制度,邀请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或党政重大决策的制定、执行情况,向政协委员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及时回复问题。加强和新闻媒体的联系,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影响力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活动广为人知,使全社会都来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

三、健全民主监督机制。首先,要建立民主监督的制约机制。从制度入手,建立有效制约机制,确保委员提出批评、进行举报、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其次,建立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采纳落实以及反馈情况等作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第三,建立民主监督的保护机制。制定委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保护措施,保证政协委员发表不同意见的民主权利。第四,建立民主监督的激励机制。对于敢讲真话,坚持真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和自觉接受监督、虚心采纳政协意见并积极改进工作的党政部门予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