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主要是根据产权取得的时间来决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营业税,法定税率是5%。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通过拆迁安置取得的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2、按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城建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3、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普通住宅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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