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3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工作了6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0-08-24
如果是劳动合同没到期要辞退你,应该付你6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不跟你续约,应该付你3个月的薪水做为经济补偿金。
上述的月薪水额是按你上年的总收入除以12得到,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但月薪水额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平均工资3倍计算。
以上所有都是在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前提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4
看你是什么公司,当时劳动合同是怎么签的,工资和奖金是不是分开,你有没有过错。一般来说,如果你本职工作没什么过失,合同还没有到期,无缘无故要辞退你,至少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一朋友,就是这种情况,他和老板自己谈的,最后获得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当然了,他是在外资,相对正规一点。私企可能就没这么好说话了。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20-12-11
你在公司做了六年,现在要辞退你,像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自己能补偿多少?按照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来算,你可以得到六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至于具体的数额是多少,你可以根据你目前的薪资自己出猎的核算,因为像现在,很多公司的薪资基本上都是不透明的,因此在此之前,你可以直接跟相关的领导协商看下,具体的补偿方案,如果在你满意的范围内,你可以直接签字,如果不满意,你可以进行继续磋商,或者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办公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