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上海市外来人员暂住证?

怎样办理上海市外来人员暂住证?我跟朋友一起去办暂住证,在上海景城里面办理,我们拿出了房租合同之类的相关证件,每月交房租800元,但是人家说什么办理暂住证你租房子要交税,先交300元钱,我们当时没有同意,一会儿人家出来跟我们说让我们去买几包烟给他们才让办理!否则就不给办理,感觉他们很过分,我们都有自己正当的工作!我想知道办理暂住证真的那么麻烦吗?需要交些什么费用!请大家能不能详细的介绍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取消了暂住证,可以直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根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市的住所证明;

(四)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市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入境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的审核)

市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人才开发指导目录和具体评价标准,核定《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并出具《办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

年度人才开发指导目录由市人事局根据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第十三条 (《居住证》的办理)

申领人凭《办理通知书》,向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居住证》的工本费)

《居住证》的工本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扩展资料:

根据《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境外人员的就业许可)

已加入外国籍或者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持有《居住证》的,可以免办其他就业许可。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外国籍人员在国内就业,以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在内地就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居住证》相关信息的变更)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因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向市人事局办理《居住证》相关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换证)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新的《居住证》的,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15日前,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向市人事局和原发证的公安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八条 (《居住证》的挂失和补办)

《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市人事局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上海市暂住证管理

办理机构: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
联系电话: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申办对象资格:凡外省市人员在本市拟暂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8周岁、来沪从事务工、经商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人员,均应领取《暂住证》。申请《暂住证》条件:
(1)具有居民身份证;
(2)在本市有合法固定的居住场所
(3)有正当的从事务工、经商和其他经济活动的理由。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申办材料:申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须交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警察署)办理手续:

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派出所(警察署)申领办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厂和水上船舶等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派出所(警察署)申领、办证;
3.暂住在租赁房屋内的,由房主带领外来人员到出租房屋所在派出所(警察署)申领、办证。

办理程序:
(一)填写《暂住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员登记表》应当由民警或专职协管人员当场填写,申领人员应如实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和回答有关问题。
(二)核实
1.民警或专职协管人员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外来人员暂住地核查是否具备固定、合法居住房屋;
2.民警或专职协管人员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外来人员工作地取得联系核查是否具有正当职业;
S.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发放《上海市外来人员暂住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沪财综(1999)2号]、[沪价行(1999)52号]《关于同意市公安局调整(上海市寄住证)工本费等行政性收费项目的复函》的规定:上海市外来人员暂住证工本费,每证5元。

办证依据:
《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95年5月19日公安部发布《暂住证申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你对照一下规定,第一条第4款比较适合你。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第3个回答  2020-12-09

办理暂住证,应该怎么办理呢?